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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核心区沙宁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我区新塘镇长巷村,临时用地批文号为:穗规划**临地〔2020〕185号,面积为3927.22平方米(折合5.891亩)。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7日,我局组织了上述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验收会并通过了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9月17日,****、****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园林局、****建设局、****政府等单位代表进行了实地踏勘,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该临时用地符合土地复垦方案的要求,通过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
二、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形成初步验收结果后,负责组织验收的自然**主管部门应当在项目所在地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地址:**区**西路108号,九楼耕地保护和村庄规划科,联系电话:****5535)书面提出。我局将在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有关部门核查,形成核查结论反馈相关土地权利人。异议情况属实的,将向土地复垦义务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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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
(联系人:耕地保护和村庄规划科,联系电话:020-****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