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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变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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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县昆阳镇溪坑店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李先锋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诊疗科目变更 核准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内科 /儿科 /医学检验科(协议);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协议);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协议) /医学影像科(协议);X线诊断专业(协议);CT诊断专业(协议);超声诊断专业(协议);心电诊断专业(协议)******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9月3日 特此公告。 ****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