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
建设地址:**市**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2km处**
建设内容:项目为年产20万吨聚合氯化铝净水剂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20万吨聚合氯化铝净水剂。建设内容包括:合成反应车间、干燥车间、罐区、成品仓库、给排水、电力、仪表与自动化控制等辅助设施以及土建工程、综合管网等公用辅助工程;辅助用房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工
建设单位地址:**市**叶廉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2km处**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0375-****72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示范区**大道与未来路东南蓝湾**1号楼1单元
环评单位联系人:孙工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38****359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分析工程的产污环节和排污量,预测污染的影响状况,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厂址的合理性分析和总量控制目标,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及公众参与说明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意见。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有何建议。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公开发布项目信息以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请个人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经常居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公众提供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与您进行信息反馈。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