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三溪乡溪源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第二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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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县三溪乡溪源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第二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县下龙洲10-1号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6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三溪乡溪源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第二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0,000.00(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 最高限价

谈判保证金

1

1-1

**县三溪乡溪源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第二次)项目

1(年)

550,000.00

550,000.00

0.00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政策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采购包为服务采购,采购标的名称为**县三溪乡溪源村闽台乡建乡创陪护式服务(第二次)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需符合闽建村函〔2024〕18号文中关于**团队的相关的规定,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台商自然人独资或台商合资)。

(2)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 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县下龙洲10-1号2层】

方式:从****【**省**市**县下龙洲10-1号2层】处购买,或线上购买(微信账号:Grxzbyxgs)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县下龙洲10-1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6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县下龙洲10-1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三溪乡溪源村

联系方式:张华兴/136****5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六一北路119号香缇郡S6#楼5层505

联系方式:严工、郭叶青、陈艳彬/0591-****6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工、郭叶青、陈艳彬

电 话:0591-****619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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