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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委托****对**县华**草坂村新村地块(含地块1、地块2、地块3)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县华**草坂村新村地块(含地块1、地块2、地块3)(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省**市**县华**草坂村,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1259°、北纬25.01349°,规划总用地面积71111m2,调查地块北侧为农田及林地,南侧为农田及村庄(草坂村),西侧为村庄,东侧为农田及村庄,根据《**县华**草坂村村庄规划》、《****政府关于华**草坂村等4个村庄规划的批复》(华政复〔2023〕86号),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耕地、林地),不涉及基本农田,规划为居住用地-****基地(0703),调查地块现状为农田及林地。
二、调查结论
通过地块相关资料收集分析,结合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以及对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县华**草坂村新村地块(含地块1、地块2、地块3)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影响,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按规划用途使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通讯地址:**县华**草坂村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罗工059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