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规定和要求,将S316**口孜至杨楼孜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316**口孜至杨楼孜段改建工程(一期)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区孜镇范围内,路线起点位于科技路与S316平交处西侧约170m处,向北至**淮西路后继续向西前行,经焦庄路、创想路、白屯路,****汽修厂。本项目总投资9350万元,改建后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6米,横断面形式为双向四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里程长3.069公里。其中阜淮西路已经按规划建设1.458公里,本次予以改造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口孜镇
联系人:代常超
联系电话:151****290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0551-****5806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参与期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发送信函、邮件、电话等对下阶段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和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其他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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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