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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委托****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省**市**山岩金矿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位于**省**市珍宝岛乡 选厂位于**省**市**红镇
建设性质:**
总投资:11985.89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金矿采选项目,开采深度350m~40m,采矿范围面积共1.6853km2。开采规模为6万吨/年,开采矿种为金、伴生银。采区包括**山矿段和代王砬子矿段两个采区,**2处工业场地及2处风井场地。选厂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处理原矿石量6×104t,年产金168.71kg,银194.60kg。不设置尾矿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9****3886
联系人:全总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0451-****2507
联系人:杨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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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