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环境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18日 |
| 标 题:河环宜审〔2025〕7号 ****环境局关于广****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河环宜审〔2025〕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
河环宜审〔2025〕7号
****环境局
关于广****公司锅炉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公司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广****公司原名为**市流河**松香厂,位于**市**区刘****砖厂旁,现有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为512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有生产车间、锅炉房、储油罐区、沉淀循环水池、办公、宿舍楼及相应配套设施等,生产规模为年产松香2000吨、松节油200吨。现有项目于2016年12月13日获得了《****保护局关于同意**市流河**松香厂年产松香2000吨松节油200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的函》(宜环函〔2016〕153号)。
广****公司****公司现有工程用地范围内,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将现有项目的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变更为2.5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将现有锅炉废气排气筒增高至30米;拟在厂区西北侧新增1个30m3松节油储罐,现有老旧的25m3储罐作为备用储罐,其余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公司生产规模不变。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要求,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按要求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锅炉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即采用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排放,建设单位要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确保锅炉废气污染物外排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三)扩建项目运行后,公司产品规模、生产工艺、劳动定员等均保持不变,故无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原有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家肥浇灌林地。
(四)扩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现有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水泵、溶解锅、螺旋板冷却器、澄清锅、过滤器等运行噪声,通过对不同设备采取减振基础、密闭隔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此外,项目运营期应定期维护保养产噪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禁止鸣笛,限速等)的措施后,降低噪声对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五)扩建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溶解、过滤等工序分离出的杂质、锅炉灰渣、旋风及布袋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废机油桶、机修废机油等。分离的杂质经收集后外售;锅炉灰渣及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用作农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修废机油经收集后作为厂内传动机械的润滑使用;废机油桶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程序,加强应急演练,防范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由于事故或设备维护等原因造成治理设备停止运行时,应立即报告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四、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
******公司
**** 2025年9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