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5年9月24日在**乡大岙村对下列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8点
二、土地所属单位:嵊****乡大岙村
三、地址、面积、用途 、租赁期限、租金起始价
| 地址 |
面积(㎡) |
幢 |
用途 |
租赁期限 |
租金起始价 |
| ****公司房屋1 |
60 |
物资堆放 |
1年 |
1200 |
|
| ****公司房屋9-1 |
150 |
物资堆放 |
1年 |
3000 |
|
| ****公司房屋10 |
50 |
物资堆放 |
1年 |
1000 |
|
| ****公司房屋11-1 |
100 |
物资堆放 |
1年 |
2000 |
|
| ****公司房屋11-2 |
90 |
物资堆放 |
1年 |
1800 |
|
| ****公司房屋11-3 |
250 |
物资堆放 |
1年 |
5000 |
|
| ****公司房屋13 |
350 |
物资堆放 |
1年 |
7000 |
|
| ****公司房屋3 |
250 |
1 |
物资堆放 |
1年 |
10000 |
| ****公司场地 |
1300 |
物资堆放 |
1年 |
13000 |
|
| 渔用厂房(七间4) |
40 |
物资堆放 |
1年 |
4000 |
四、竞标者要求:
1、报名竞得者,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因特殊情况需经本村同意决定;
2、报名者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单位公章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下午5点,到**乡大岙村报名,联系电话0580-****158。
五、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村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3、我村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村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5、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均为500元)。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6、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7、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大岙村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8、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