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5)14号
受****委托,****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局****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5-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容积率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履行合同 的定金 ( 万元) |
| **** |
草田漾单元TH-10-02-06A号地块(位于**市长东片区草田漾单元,地块东侧为**路,西侧为盘家漾路,南侧为规划水面,北侧为瑶台路。)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不超过计容面积的5%);居住70年;商业 40年 |
62091 |
1.0-1.4 |
69200 |
13840 |
成交价的20% |
| 湖新区2025-17号 |
草田漾单元TH-10-03-06B号地块(位于**市长东片区草田漾单元,地块东侧为河流水面,南侧为汀草街,西侧为五湖大道,北侧为芦花路。) |
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不超过计容面积的5%);居住70年;商业 40年 |
15882 |
1.0-1.2 |
17800 |
356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单独向****规划局****分局缴纳。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厅、****规划局网站进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推荐申请人使用谷歌、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5年09月20日上午09:00至2025年10月09日下午16: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下午16:00。标书代写
拍卖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00
湖新区2025-17号 2025年10月10日上午09:30
拍卖时间和报名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五、《拍卖出让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及拍卖材料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有关要求:
1、****、湖新区2025-17号地块建设需符合《**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要求及海绵城市有关规定,建筑应按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执行;
2、****、湖新区2025-17号地块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符合《**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中相关规定的,原则上可不采用装配式建造。具体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2019)、《**市推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建筑工业办〔2022〕1号)执行;
3、****、湖新区2025-17号地块本宗地地面民用建筑应按规定履行结建义务,需建设人员掩蔽工程,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受让人须将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依法建设人防工程及独享口部建筑,无偿移交给****指定的国有全资企业,受让人应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具体建设要求与市国动主管部门对接;
4、****、湖新区2025-17号地块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要求和住宅小区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具体竞得人须在取******局对接(联系电话:0572-****285);
5、****、湖新区2025-17号地块受让人所占用的河道水域用地,应依法向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手续。在施工前由受让人须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工建设;
6、****、湖新区2025-17号地块由土地受让方负
责组织设计并实施代征绿地、规划绿地,代征绿地、规划绿地建设标准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当地主管部门;
7、****、湖新区2025-17号地块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水电独立),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当地主管部门。
七、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按照《拍卖出让文件》要求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联系方式:
1. ****规划局****分局
姚女士 0572-****019
2. ****管理委员****发展局
杨先生 0572-****177
3. **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规划局****分局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