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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1万吨/年工业蒽生产2800吨/年精蒽、1200吨/年咔唑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科鑫炭材〔2025〕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1万t/a工业蒽生产2800t/a精蒽、1200t/a咔唑项目位于**市**县唐城村西北、****开发区****园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核发《备案证》,项目代码:****。建设规模:2400t/a氧化蒽醌及配套1万t/a工业蒽生产2800t/a精蒽、1200t/a咔唑。目前2400t/a氧化蒽醌生产线未建设,仅对1万t/a工业蒽生产2800t/a精蒽、1200t/a咔唑项目予以批复。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4.96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8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1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用****开发区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供水管线分水口(坐标:东经112°10′23.8″、北纬36°23′34.3″)。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1万吨/年工业蒽生产2800吨/年精蒽、1200吨/年咔唑项目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8月14日
附件
****1万吨/年工业蒽生产
2800吨/年精蒽、1200吨/年咔唑项目
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1万吨/年工业蒽生产2800吨/年精蒽、1200吨/年咔唑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水利厅于2025年6月27日组织有关专家对《论证表》进行了函审,经汇总专家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1万t/a工业蒽生产2800t/a精蒽、1200t/a咔唑项目位于**市**县唐城村西北、****开发区****园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2400t/a氧化蒽醌及配套1万t/a工业蒽生产2800t/a精蒽、1200t/a咔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由于该项目未建设2400t/a氧化蒽醌生产线,本次仅对实际建设1万t/a工业蒽生产2800t/a精蒽、1200t/a咔唑项目进行水**论证。
二、《论证表》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4.96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4.84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12万m3/a。综合取水指标0.78m3/t,符合《**省用水定额第2部分:工业用水定额》规定的煤焦油深加工用水定额5.7m3/t的要求;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05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规定的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论证表》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位于**县和川镇岭南村东,总库容1756万m3。****水利厅出具的《**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5〕285号),批复和川引水枢纽工程总取水量4985万m3/a,其中**县工业取水量900万m3/a。根据《****水利厅****开发区水**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的批复》(晋水审批函〔2023〕336号),****开发区唐城工业园配置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取水量858.1万m3/a。****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氧化蒽醌及配套项目地表水配置情况的说明》(安开管发〔2025〕32号)、****水利局出具的《关于****氧化蒽醌及配套项目地表水配置情况的说明》,利用园区内****8万t/a针状焦项目(未建设)原批复的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25.4万m3/a的取水指标,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4.96万m3/a的需求。
六、该项目地表水水取水口位于****内、**开发区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供水管线分水口,坐标:东经112°10′23.8″,北纬36°23′34.3″。
七、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水质各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除粪大菌群外,其余检测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须经处理后方可作为该项目职工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置。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论证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
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为**省引沁入汾和川引水枢纽工程地表水,可满足取水量4.96万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