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5年度第1303批实施方案

审批
江苏-扬州-高邮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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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建设用地审批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2006-06-27
标 题 关于批准**市**区2005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
文 号 苏国土资地函[2005]32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批准**市**区2005年度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通知

****政府:

你市呈报的宁地呈字[2005]第1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人民政府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市**区将盘城镇板桥村、老幼岗村、老幼岗村(原季丰村)村、**村(原金庄村)的21.8850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17.150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盘城镇板桥村、老幼岗村、老幼岗村(原季丰村)村、**村(原金庄村),**街道大桥村的19.5106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8658公顷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

同意浦****林场村林业组、扬子专用线、南钢专用线、****材料厂、东南大学等单位使用的8.692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0.0973公顷国有未利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2.0513公顷(转用农用地21.885公顷、征收土地43.2614公顷、使用国有土地8.7899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区认真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用于补充的17.1502公顷耕地的数量和质量。

三、****政府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征(占)地批后实施工作,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兑现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占)地单位和群众的生产生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有关供地情况******局******厅备案。

四、******局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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