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黔东南自然资矿挂告〔2025〕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规〔2024〕4号)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委托****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采矿权基本情况信息如下:
| 矿山名称 |
**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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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种 |
建筑用**岩 |
||
| **范围 (2000坐标系) |
拐点 |
X坐标(m) |
Y坐标(m) |
| 1 |
****700.694 |
****7779.624 |
|
| 2 |
****689.657 |
****7807.918 |
|
| 3 |
****616.541 |
****7870.486 |
|
| 4 |
****538.079 |
****7864.682 |
|
| 5 |
****386.794 |
****7744.600 |
|
| 6 |
****304.315 |
****7553.723 |
|
| 7 |
****427.251 |
****7456.730 |
|
| 8 |
****441.302 |
****7402.342 |
|
| 9 |
****366.594 |
****736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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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275.607 |
****7242.708 |
|
| 11 |
****350.496 |
****7211.983 |
|
| 12 |
****421.307 |
****7023.326 |
|
| 13 |
****587.794 |
****7074.595 |
|
| 14 |
****669.795 |
****7205.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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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698.795 |
****7531.599 |
|
| 16 |
****619.999 |
****7584.300 |
|
| 储量 |
截至2024年12月15日,**范围内估算建筑用**岩矿总**量(探明+控制+推断)为623.8万立方米(1727.9万吨),其中探明**量为237.7万立方米(658.4万吨),控制**量为87.7万立方米(243.0万吨),推断**量为298.4万立方米(826.5万吨)。**量估算标高:+966.69m~+8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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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积 |
0.2349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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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采标高 |
+966.69米至+8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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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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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矿山设计规模 |
不低于30万立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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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价 |
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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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保证金 |
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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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幅度 |
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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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竞买人应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
1.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开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
2.自觉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及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若竞得需承担该采矿权前期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所产生的费用15.8万元,其中《**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勘探报告》13万元,《**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和原**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2.8万元;因出让采矿权是在原**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基础上设置的,需支付原采矿权人前期固定资产投入资金416.81万元(不含可移动设备挖掘机、装载机、自卸货车)。
三、网上报名申请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23时59分(2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在**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https://www.****.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入库;入库后,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619/****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进行报名。电子标服务
注:只有办理诚信入库,通过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挂牌交易活动。
(三)申请人可登陆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报名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在黔东南州公共**交易网的“矿权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系统中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标书代写
五、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9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3日23时59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银行转账。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并将保证金随机码准确清楚地填写于转款“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摘要、备注等)中(如:KQ****567)。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
****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050********1234567
行 号:313****05096
工作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按照《**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退还保证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该采矿权的报价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00至2025年11月6日14:30(10个工作日)。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高于前一次所有竞买人的最高报价。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2025年11月6日14时30分),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参加采矿权揭牌活动,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竞买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由挂牌人召集相关竞买人,采取适当**竞价时间,口头现场竞价,直至其他竞买人弃权,只剩一个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以该竞买人最高报价成交。但必须是报价期间进行过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现场竞价。
(八)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该宗矿权不设出让底价。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和****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有效,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无效。
(三)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按照《**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退还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不成交的,由****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现场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总局****税务局****分局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局指定的账户缴纳该采矿权勘查和编制相关报告费用,评估费用和原采矿权人前期投入费用。
(五)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完成出让收益及相关费用之日起3个月内向****提交采矿权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六)采矿权有效期满前30日内,采矿权人可依法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七)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
(八)竞得人在规定时****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采矿权人(竞得人)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该采矿权重新挂牌出让。
(九)****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如需到现场踏勘******局(联系人:龙治伟,联系电话:185****2740)。
(十)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费用、评估费用和原采矿权人前期投入费用。
(十一)竞得人在向****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时,除需提供《******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规〔2024〕4号)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按照《**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向****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基金账户,并按规定计提基金。
(十二)取得矿业权证之日起12个月内矿业权人必须编制《**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生态修复方案》和《**县白砂井建筑石料用砂石矿开采方案》******局审查并通过。
(十三)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依法办理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办理的手续后,方可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设计)》等的规定进行开采并在开采过程中自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和责任。
(十四)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和****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五)出让人和挂牌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的采矿权**范围面积为0.2349平方公里,竞得人在参加竞买前需自行了解该采矿权范围外土地开发情况,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后需自行解决采矿权范围外征地问题。
(三)挂牌出让地质资料为勘探报告,拟出让**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慎重抉择。
(四)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采矿权人(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
(五)采矿权人不得在**及周边范围内**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六)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书后30日内,采矿权人必须自行撤除相应设备并清场完毕,采矿权出让合同及其用地合同解除终止。
十三、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55-****183
联系地址:黔东南州**市友庄路12号
挂 牌 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85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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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