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察院2025年度融媒体建设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2:
“4、视频推广及效果呈现 4.2技术要求”中“(1)...其中微信视频号不低于300万的曝光量,抖音号不低于1200万元的曝光量,流量扶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变更为:“(1)...其中微信视频号不低于300万的曝光量,抖音号不低于1200万的曝光量,流量扶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3、请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重新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按照更正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19日
1、计划编号:510********20004112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93万元。其中采购包1预算:48万元;最高限价48万元;采购包2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
2、本项目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品目:C****0000-广告宣传服务。
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48。
名称:****
地址:**省**市**区菊乐路216号
联系方式:028-****2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
联系方式:项目负责:028-****36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0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项目负责:伍毅、黄家祥;技术审核:靳开、张维
电话:项目负责:028-****3622;公司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电话:02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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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