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崇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新建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晋中-介休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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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532号
****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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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崇光发电〔202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位于**市**镇孟王堡村西、****开发区内。****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5〕55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项目建设规模:**2台35万千瓦超临界低热值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兼顾**市城市居民采暖供热。

该单位取得编号****的取水许可证,生产取水水****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管理处西北里供水站地下水,取水量223.1万m3/a,其中发电取水量163.2万m3/a、供汽取水量53.3万m3/a、供热取水量5.7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88万m3/a,有效期限自2020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8日。现因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等发生变化,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介****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市水务****公司兴地河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96.1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93.31万m3/a(含发电129.38万m3/a、供热5.43万m3/a、外供蒸汽58.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2.86万m3/a(含职工生活0.34万m3/a、外委人员生活2.52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设在厂区西北角(坐标:东经111°59′41.0″、北纬37°06′30.1″),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厂区西北角(坐标:东经111°59′41.5″、北纬37°06′28.4″),****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你单位编号****取水许可证按程序注销。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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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7月2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位于**市**镇孟王堡村西、****开发区。****委员会以晋发改能源发〔2015〕559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核准,**2台35万千瓦超临界低热值煤间接空冷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循环流化床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兼顾**市城市居民采暖供热。

二、经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96.1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93.31万m3/a(发电129.38万m3/a、供热5.43万m3/a、外供蒸汽58.5万m3/a),生活取水量2.86万m3/a(职工生活0.34万m3/a、外委人员生活2.52万m3/a),热电联产综合取水指标0.30m3/MW﹒h,符合《**省用水定额》中电力生产(热电联产机组)空气冷却≥300MW用水定额先进值0.40m3/MW﹒h的要求;外供蒸汽取水指标0.3m3/t,符合《**省用水定额》中热力生产和供应蒸汽(循环供热、不包括锅炉用水)用水定额先进值0.3m3/t的要求;职工和外委人员生活用水指标11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介****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市水务****公司兴地河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介****公司污水处理厂位于**市罗王庄村北,处理规模3万m3/d。****处理厂运行现状,平均处理量23428m3/d,再生水可利用量855.12万m3/a。****水利厅为****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许可取水量223.1万m3/a,其中再生水取水量222.22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193.31万m3/a的需求。

六、根据晋****管理局为**市水务****公司核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C140781S2021-0052),许可取水量549万m3/a,其中兴地河地表水取水量349万m3/a,扣除已批复取水量后,剩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生活取水量2.86万m3/a的需求。

七、按照一般锅炉用水水质评价,再生水水质评价结果为锅垢很多的、具有硬沉淀物的、起泡的、非腐蚀性水,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地表水除菌落总数外,其余各项水质检测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可以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八、再生水取水口位于该项目区西北角,坐标:东经111°59′41.0″、北纬37°06′30.1″。地表水取水口位于该项目区西北角,坐标:东经111°59′41.5″、北纬37°06′28.4″。

九、该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十、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火电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介****公司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活取水水源为**市水务****公司兴地河地表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96.17万m3/a(再生水193.31万m3/a、地表水2.86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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