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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城建〔2024〕98号),经审查,同意**安东加气站(普通合伙)加气站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企业名称:**安东加气站(普通合伙)。
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
注册登记地址:**市****社区内环路。
法定代表人姓名:陈佑云。
经营类别: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
经营区域:**市区。
发证部门:****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5年9月18日。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5年9月18日至2028年9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通讯地址:**市**区**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系人:周国 联系电话:****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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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