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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45万吨/年煤焦油精制联产5万吨色素特种炭黑项目一期工程取水许可的申请》****公司字〔2025〕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45万吨/年煤焦油精制联产5万吨色素特种炭黑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市**县郭道镇郭道村段家庄南、****开发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核发《备案证》,项目代码:****。建设规模:建设5万吨/年色素特种炭黑,炭黑尾气发电装机容量6000KW。
二、同意该项目生产、职工生****水电站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9.79万m3/a(含炭黑18.92万m3/a、余热发电0.8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9.23万m3/a(含炭黑18.43万m3/a、余热发电0.8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56万m3/a(含炭黑0.49万m3/a、余热发电0.07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及职工用水取水口设在****西侧、****电站地表水供水干管分水口(坐标:东经112°13′51.7″、北纬36°43′47.9″)。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45万吨/年煤焦油精制联产5万吨色素特种炭黑项目一期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45万吨/年煤焦
油精制联产5万吨色素特种炭黑项目一期工程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了《****45万吨/年煤焦油精制联产5万吨色素特种炭黑项目一期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5月9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水利局、****水利局。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45万吨/年煤焦油精制联产5万吨色素特种炭黑项目位于**市**县郭道镇郭道村段家庄南、****开发区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5万吨/年色素特种炭黑,炭黑尾气发电装机容量6000KW。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19.79万m3/a(炭黑18.92万m3/a、余热发电0.87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9.23万m3/a(炭黑18.43万m3/a、余热发电0.80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56万m3/a(炭黑0.49万m3/a、余热发电0.07万m3/a)。炭黑综合取水指标1.75m3/t,符合《**省用水定额》规定的煤焦油深加工用水定额5.70m3/t的要求;余热发电综合取水指标0.18m3/MW﹒h,符合《**省用水定额》规定的煤层气发电用水定额先进值0.19m3/MW﹒h的要求;职工生活取水指标为9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规定的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生****水电站地表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电站位于**市**县郭道镇**村东沁河一级支流紫**上,控制流域面积368.2km2,总库容968万m3,多年平均径流量2210万m3。根据《****水利厅****开发区水**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书的批复》(晋水审批〔2022〕306号),****开发区****电站地表水615.87万m3/a。根据2025年6月24日“****开发区****电站地表水水量调配的说明”,****开发区****电站地表水533.88万m3/a,剩余81.99万m3/a,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9.79万m3/a的需求。
六、该项目地表水取水口位于****西侧、****电站地表水供水干管分水口,坐标:东经112°13′51.7″、北纬36°43′47.9″。
七、****电站地表水水质各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产、生活取水水源。
八、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固废、危废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依法缴纳水**税,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生****水电站地表水,可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9.79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