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五子岛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台州-三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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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022MB****873R舒军
刘琦**省**市**县
**市**县蟹山路18-2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2021版本:156-海洋人工鱼礁工程E4839-E4839-其他海洋工程建筑
**省**市**县 五子岛以东400m处海域
经度:121.****34699 纬度: 28.****20007****环境局
2023-01-11
台环建(三)〔2023〕1号
728.84
59.74****
****1022MB****873R******公司
****0108MA2AYGGK4W****公司,****研究院****研究所
913********994457P,121********010626E2023-10-10
2023-10-112024-04-08
2025-08-192025-09-16
https://mp.****.com/s/aIS7d07n_M9LeAim7hScJA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海上人工鱼礁,在**县五子岛以东400m处海域建设人工鱼礁海上人工鱼礁,在**县五子岛以东400m处海域建设人工鱼礁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用海面积12.3762公顷,投放框架型鱼礁单体72个和钢构礁单体18个,累计17964空方,共计建设10个单位鱼礁,2个鱼礁群,形成25****示范区用海面积12.3762公顷,投放框架型鱼礁单体72个和钢构礁单体18个,累计17964空方,共计建设10个单位鱼礁,2个鱼礁群,形成25****示范区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礁体预制2)礁体运输及投放施工1)礁体预制2)礁体运输及投放施工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加强废水、废气、固废、噪声污染防治;鱼礁投放已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和索饵期;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优化了礁体投放工艺;工程实施造成的生物**损失,已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海洋生态补偿;已落实海上作业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未发生施工船舶溢油事故。
生态保护措施、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未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地点:**县五子岛以东400m处海域建设地点:**县五子岛以东400m处海域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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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要求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要求,禁止在海域排放,在施工船舶上配备垃圾贮存设备,船舶垃圾定期由垃圾接收船运送上岸或靠泊后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置。 船舶垃圾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的要求,在施工船舶上配备垃圾箱筒等贮存设备,船舶垃圾定期由垃圾接收船运送上岸或靠泊后交由环卫部门接收处置,不排海。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措施。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尽量选择小潮期憩流期及风浪小的时候进行水下施工,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尽量避开4~10月鱼类产卵、索饵期等生态敏感期,减少工程实施对海域生态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船舶的数量和施工位置等,提高工作效率,减小悬浮泥沙产生量。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减少施工作业对海域水质和海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良影响。优化礁体投放工艺,尽量减少投礁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 人工鱼礁于2023年9月29日首次投放,已尽量避开4~10月鱼类产卵期和索饵期。施工有序进行,减少对工程海域水质和生态系统产生的不良影响。鱼礁按沿潮流方向的逆向依次投放,鱼礁投放时触底后再进行脱钩,减少投礁作业对底质的搅动强度和范围。船舶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船舶机舱油污水收集并经油水分离后铅封处理,靠港时定期接收上岸,未排放入海。 工程实施对底栖生物、鱼卵、仔鱼和成体生物造成损失,已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海洋生态补偿。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施工作业相关手续审核和报备,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与相应海事部门等部门建立有效联系,请求对施工水域的有效监管,做好通航协调和警示工作,保证船舶通行安全。结合实际强化环境风险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防范措施,设置标识、及时公告,建立礁区日常巡视维护管理制度。建议纳入**地区整体应急防范体系,合理配备应急设备设施和应急物资,实现应急**信息互通,加强日常应急管理演练,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从组织上、措施上予以认真落实,针对防台防恶劣天气、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风险、礁体稳定性风险等制定和落实相应措施。建设单位在礁区做好了警示标识工作,防止周边作业渔船误入发生事故,严格落实了风险防范措施和礁体稳定性跟踪监测。配套航标设置完毕后,及时将人工鱼礁区坐标、配套航标等****管理部门报备,申请发布航行通告将鱼礁区的通航要素予以公告,防止船舶进入鱼礁区进行抛锚、张网等有碍鱼礁安全的活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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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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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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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采取生态补偿措施鱼礁投放已尽量避开鱼类产卵期和索饵期;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优化了礁体投放工艺;工程实施造成的生物**损失,已通过增殖放流方式进行海洋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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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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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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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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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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