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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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公示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2025年**暖水乡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 | **市**暖水乡、沙圪堵镇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暖水乡、沙圪堵镇,项目总计15条道路,共长41.978千米。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现浇混凝土边沟11461米,水泥砼路面140726.700平方米,过水路面5600平方米,砂砾路面1828.26平方米,涵洞8道,边沟过水涵12道,平面交叉46处。项目总投资为4109.1385万元,30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方开挖、路基填筑和人工构造物挖基、材料运输、搅拌、摊铺等废气。合理安排工期,在较大风速时,停止施工;施工道路应定期洒水,在经过村庄散户路段要加强洒水密度和强度,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要用篷布苫盖。加强汽车及施工机械的日常维护,减少车辆低速、怠速行车。摊铺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时段应尽量避开风向针对环境空气敏感点,沥青摊铺作业机械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除尘装置。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和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臭气的物质,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2、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行驶造成的扬尘及排放的汽车尾气。加强路面、交通设施的养护管理,保障道路畅通,提升道路的整体服务水平;加强机动车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机动车的通行;定期对道路路面进行清洁,维护并加强沿线两侧的绿化防护工程,发挥其吸尘、美化景观的作用。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本项目不自设预制场,预制构件均外购,不产生施工废水。 2、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径流排放。运营期挖方路段路基排水设置边沟、排水沟,路面排水通过路基两侧设置三角形边沟,以汇集路面水和边坡坡面水,并通过排水沟汇入自然沟渠;填方路段采取散排方式,以自然漫流分散排放出路肩外。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扫和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施工现场沿施工区域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作为临时隔声屏障,夜间禁止施工;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多种措施降噪;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对于运输路线上有密集居民的路段,应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牌;对于200m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可对建筑外墙、屋顶进行隔声处理,如增加隔声毡、吸声棉层、安装隔声窗,以削弱噪声传入。 2、项目运营期应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限速和禁止超载的交通管理要求;严格限制技术状况差、噪声高的车辆上路;做好路面养护,加强沿线绿化,村庄路段应设置限速标志;对于公路交通噪声超标问题,采用隔声窗或者栽植绿化林带降噪。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等。生活垃圾在指定地点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严禁随意丢弃;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堆放,送至市政****填埋场;对于剩余的筑路材料,包括石料、砂、石灰、水泥等,应按施工计划运输建筑材料,避免堆存,对于剩余的、尚能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运走,对于不能使用****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散料等的运输必须由****公司运输,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超载、沿途撒漏;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避免造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工程产生的弃土排至弃土场,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结束后弃土场进行生态恢复,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输车辆装载过多时散落的泥土、汽车轮胎携带的泥沙。环卫部门应定期收集后拉运处置。司乘人员及道路行人丢弃的果皮、纸屑、塑料及包装废弃物,由环卫人员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此外,应加强道路环保的宣传力度,增强管理单位和乘客的环保意识,不要随便乱扔垃圾,培养保护环境的责任心。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继续完成公路边坡、路基两侧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且植被覆盖度不低于当地背景水平;对施工期恢复的临时用地(取、弃土场)生态恢复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及时保证取弃土场恢复后植被覆盖度不低于40%,植被成活率不低于90%;在沿线有野生保护动物分布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加强对野生动物通过的涵洞的清理,以减少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对跨林区的路段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对边坡处做好植被恢复,使之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配备专业技术员定期对绿化苗木进行浇水、施肥、松土、修剪、病虫害防治,检查苗木生长状况,对枯死苗木、草皮进行更换补种。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