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生态城芯擎光电产业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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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生****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8日 17: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cn

传 真:022-****8996

通讯地址:中新**生态城安正路188****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生****基地项目

****

中新**生态城海旭道以北,永盛路以东

**环****公司

****拟选址于中新**生态城海旭道以北、永盛路以东地块建设**生****基地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4593.3平方米,建筑面积51646.37平方米。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1#配套用房、3#厂房、4#厂房、5#厂房,二期建设2#厂房。拟在3#厂房二层购置并安装等离子体清洗机、全自动点胶贴片机、平行封焊机等设备,开展SOA(半导体光放大器)、RSOA(反射式半导体光放大器)、SLD(成像发光二极管)、NLL(窄线宽DFB激光器)/MOPA(主振荡功率激光器放大器)等产品生产与研发工作。3#厂房1、3、4、5层,以及1#配套用房、2#厂房、4#厂房、5#厂房预留用于后期项目建设。3#厂房二层生产线可实现年产SOA(半导体光放大器)13600只、RSOA(反射式半导体光放大器)6800只、SLD(成像发光二极管)8500只、NLL(窄线宽DFB激光器)/MOPA(主振荡功率激光器放大器)5100只,各类研发品660只。项目总投资2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项目生产、研发过程中的SOA基板和热沉共晶贴片、TEC和热沉整体装壳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与耦合、高温固化、无水酒精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共同经车间换风系统收集后,通过排风系统自带的过滤棉+活性炭装置净化后,通过一根28.65米高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经厂区污水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处理中心处理。

4.运营期室外空调系统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芯片碎片、废金属、废无尘布、不合格品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定期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或利用单位处理;废UV灯管、UV胶废包装管、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