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编印、发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依法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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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涵江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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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明确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定义、编印管理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编印内部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批准,领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后方可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将面临法律后果。

近期,****旅游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某校外托管服务场所向托管学生发送装订成册的《****中心 暑假英语衔接册》(五年级上册),经营者无法提供《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经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中心 暑假英语衔接册》(五年级上册),免费提供给托管班学生练习使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之规定,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旅游局****服务部停止上述违法行为,自行销毁涉案出版物,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以案释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是集政策性、指导性、知识性为一体的出版物,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确保其合规性,国家制定了明确的法规进行规范。在此,出版物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托教服务场所、培训机构,使用教辅材料要从正规市场渠道获取,因经营需要为服务对象提供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要合理、合法、合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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