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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红松种子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红松种子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环街北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9494.5m2,项目租赁原有厂房及场地进行建设,利旧改造两个车间(分别为松子仁加工车间3480m2和开口松子加工车间2700m2),利旧设置成品库房共360m2、库房900m2、原料缓存间建筑面积200m2、给水消防泵房97.5m2、配电间60m2、柴油发电机房37.5m2、地磅30t、门卫室30m2等。**4座烘干室,****原料堆场占地3000m2、辅料间20m2、消防水池间(水箱有效容积544m3)、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341m2。生产内容为收购红松子原料6000t/a, 生产产品红松子仁760t/a,开口松子2300t/a。劳动定员171人,工作制度250天/年,三班制,每班8小时。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2023年10月,******公司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23年11月,****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138****7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