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乐路院区改造项目图纸设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四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常乐路院区改造项目图纸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常乐路院区改造项目图纸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8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6,000.00元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常乐路院区改造项目图纸设计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设计周期30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常乐路院区改造项目图纸设****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常乐路院区改造项目图纸设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谈判;3.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授权代表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4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登记注册执业(以注册证书或登记证书为准),并提供本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谈判。标书代写
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至 2025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招标四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路**时代A座9楼901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省**市**路**时代A座9楼9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部 财政部 ****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财政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6《****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办公厅 ****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称:****
地址:**市人民西路33号
联系方式:0912-****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方式:02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静怡、雷鹏
电话:132****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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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