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关于遴选2025年屯昌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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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2025年**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的公告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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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5年**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的公告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农函〔2025〕38号)的要求,****关于遴选**县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

二、参与方式:报价。

三、服务内容:

1.针对9200亩次水稻所发生的病虫害开展调查、指导、评价统防统治(飞防)工作;

2.评价统防统治(飞防)服务面积:9200亩次;

3.调查结束后,出据防效评价报告;

四、评价统防统治(飞防)服务金额:16000元;

五、报价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实施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评选办法:根据材料“综合评价,择优选定”的原则,遴选本次防效评价单位。

六、报价文件递交及要求标书代写

(一)报价文件以密封提交形式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7:30前提交到****,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恕不受理。

(二)报价文件一式壹份,内容不得更改。报价文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报价函。

七、联系方式

地址:**省**县屯城镇**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5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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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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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招标公告
屯昌县农业技术和机械化事务中心关于遴选2025年屯昌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防效评价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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