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龙河中段两岸应急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 石发改审[2025]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石柱县县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两岸应急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工程范围为龙河大桥—关门岩大桥—**官(玉带河大桥)沿线以及汇**区域,改造总面积约7.76公顷,岸线全长 2.1公里,其中玉带河大桥—关门岩大桥段岸线长度为600米,上河街段(内街)岸线改造长度为350米,关门岩大桥—龙河大桥段岸线长度为1500米。具体改造内容包含疏散通道地面铺装61513 ㎡、绿化空间梳理23598 ㎡、栏杆工程4930m、新增广播音响149个、新增安全管理护栏12处、建筑外立面整治4473 ㎡、**服务建筑300㎡等,配套实施电力管网改造4250m、弱电监控改造4250m、给排水管网改造3900m以及沿线树池改造、标识系统、小品雕塑等工程,释放沿岸应急避难空间,完善两岸应急疏散救援能力。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14695.5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你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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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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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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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30328 | 联系电话: | 185****6987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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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龙河中段两岸应急疏散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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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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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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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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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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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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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1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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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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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万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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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006********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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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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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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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114056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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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正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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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石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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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1058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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