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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我单位于2025年9月组织相关单位对****外迁扩建项目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阶段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资料有异议的,可向建设单位、验收评估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
地址:**市**东路100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主任/139****0329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连****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谭雪媚/138****4888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连****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省/**市/**市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