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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23MA56U8BR8J | 建设单位法人:文革 |
| 吴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白花镇长塘村地段******中心(一期)科创楼603号房 |
| **晟达60万吨/年硫**综合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4.611389 纬度: 22.905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30 |
| 惠市环建〔2022〕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23MA56U8BR8J001V |
| 2024-09-0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90159.81 |
| 8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23MA56U8BR8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汇绿****公司 |
| ****1302MA7GLY8B2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深****公司,******公司,公用环境****公司 |
| ****0101MA5CUEN649,914********926298G,****0605MA54GHUA6F,****0101MA5AXC8GXD | 竣工时间:2024-10-09 |
| 2024-10-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30 |
| 2025-08-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info/****87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晟达60万吨/年硫**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市**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总占地面积14700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37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湿化学品、硫酸钾、环氧氯丙烷系列产品生产,年产湿化学品60万吨(含4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4.1万吨/年高纯液体三氧化硫)(以100%硫酸计)、硫酸钾18.9万吨、环氧氯丙烷6.3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晟达60万吨/年硫**综合利用项目位于**市**县白花镇**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总占地面积14700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373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湿化学品、硫酸钾、环氧氯丙烷系列产品生产,年产湿化学品60万吨(含4万吨/年液体二氧化硫、4.1万吨/年高纯液体三氧化硫)(以100%硫酸计)、硫酸钾18.9万吨、环氧氯丙烷6.3万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硫酸生产工段:以液体硫磺为原料,焚硫采用喷嘴雾化的喷雾式焚硫炉,采用两转两吸加尾吸工艺,利用中压炉气冷却器、过热器和气水换热器来回收焚硫和转化工段的废热产生中压过热蒸汽,利用低温热回收塔及蒸汽发生器回收干吸工段低温位热量产低压蒸汽。采用烟酸洗涤吸收法生产AR酸;采用烟酸蒸发出SO3后采用超纯水吸收法生产GR酸;采用烟酸蒸发出SO3,经过冷凝再蒸发后用超纯水吸收法生产电子级硫酸。工艺部分由以下八个单元组成:液硫单元、焚硫转化单元、干吸单元、AR 酸/GR 酸/ppb 级电子酸单元、三氧化硫精制单元、低温回收单元、尾吸单元、成品单元。 2、硫酸钾:将干燥的氯化钾和98%浓硫酸按比例连续加入曼海****中心,反应物料经旋转的耙齿充分搅拌混合,****中心向周边移动,在炉内停留4~5小时,充分进行热分解反应,生成的硫酸钾粗料先进入设在炉两边对称的出料冷却器连续进行破碎、冷却,然后进入气封螺旋出料器,经管链机冷却和提升、再经石粉中和、筛分、破碎,最后即得硫酸钾粉面成品。硫酸钾粉面先送入成品中间仓,然后经管链机输送到对应的成品包装仓,最后送到自动化包装装置。反应炉生成的炉气(主要含氯化氢)从炉内引出,先进行冷却,再去硫酸气洗涤塔,以稀盐酸洗涤、吸收炉气中所含的硫酸气体,得到含5%左右硫酸的工业盐酸(即B酸),经去除硫酸气体后的HCL气体,再去降膜吸收塔和填料吸收塔,以稀酸为介质进行盐酸吸收,得到36%浓度的工业盐酸。吸收盐酸后的尾气,再去尾气吸收塔,用水进一步吸收其中残余的氯化氢,得到稀盐酸,回收用于硫酸气洗涤塔、降膜吸收塔和填料吸收塔,尾气放空。反应所需热量由天然气燃烧供给,通过碳化硅球面以传导和辐射方式间接加热反应室,以维持反应室温度500~540℃,保证热分解反应的进行。硫酸钾装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包括生产工段、尾气吸收工段、尾气处理工段。 3、环氧氯丙烷:液体精甘油和气态氯化氢在反应釜中, 温度80~120℃、压力0.2MPa、催化剂催化条件下,反应生成二氯丙醇;精制二氯丙醇与碱性溶液在环化塔中,温度70℃下发生环化反应、再精馏得到环氧氯丙烷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1、硫酸生产工段:以液体硫磺为原料,焚硫采用喷嘴雾化的喷雾式焚硫炉,采用两转两吸加尾吸工艺,利用中压炉气冷却器、过热器和气水换热器来回收焚硫和转化工段的废热产生中压过热蒸汽,利用低温热回收塔及蒸汽发生器回收干吸工段低温位热量产低压蒸汽。采用烟酸洗涤吸收法生产AR酸;采用烟酸蒸发出SO3后采用超纯水吸收法生产GR酸;采用烟酸蒸发出SO3,经过冷凝再蒸发后用超纯水吸收法生产电子级硫酸。工艺部分由以下八个单元组成:液硫单元、焚硫转化单元、干吸单元、AR 酸/GR 酸/ppb 级电子酸单元、三氧化硫精制单元、低温回收单元、尾吸单元、成品单元。 2、硫酸钾:将干燥的氯化钾和98%浓硫酸按比例连续加入曼海****中心,反应物料经旋转的耙齿充分搅拌混合,****中心向周边移动,在炉内停留4~5小时,充分进行热分解反应,生成的硫酸钾粗料先进入设在炉两边对称的出料冷却器连续进行破碎、冷却,然后进入气封螺旋出料器,经管链机冷却和提升、再经石粉中和、筛分、破碎,最后即得硫酸钾粉面成品。硫酸钾粉面先送入成品中间仓,然后经管链机输送到对应的成品包装仓,最后送到自动化包装装置。反应炉生成的炉气(主要含氯化氢)从炉内引出,先进行冷却,再去硫酸气洗涤塔,以稀盐酸洗涤、吸收炉气中所含的硫酸气体,得到含5%左右硫酸的工业盐酸(即B酸),经去除硫酸气体后的HCL气体,再去降膜吸收塔和填料吸收塔,以稀酸为介质进行盐酸吸收,得到36%浓度的工业盐酸。吸收盐酸后的尾气,再去尾气吸收塔,用水进一步吸收其中残余的氯化氢,得到稀盐酸,回收用于硫酸气洗涤塔、降膜吸收塔和填料吸收塔,尾气放空。反应所需热量由天然气燃烧供给,通过碳化硅球面以传导和辐射方式间接加热反应室,以维持反应室温度500~540℃,保证热分解反应的进行。硫酸钾装置生产工艺流程说明主要包括生产工段、尾气吸收工段、尾气处理工段。 3、环氧氯丙烷:液体精甘油和气态氯化氢在反应釜中, 温度80~120℃、压力0.2MPa、催化剂催化条件下,反应生成二氯丙醇;精制二氯丙醇与碱性溶液在环化塔中,温度70℃下发生环化反应、再精馏得到环氧氯丙烷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制酸工程尾气经新型催化法烟气脱硫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FQ001引至高空排放;AR酸、GR酸、CP酸、电子酸贮罐罐顶废气采用酸封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发烟酸罐顶尾气送到干燥塔气体进口处理回收不外排;电子酸灌装和在线分析室废气无组织排放;氯化钾投料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呈无组织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投料仓;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分别经排气筒FQ002-FQ007排放;曼海姆炉工艺尾气经二级酸洗+降膜吸收+填料吸收+五级水洗处理达标后分别经排气筒FQ008-FQ010排放,每6套反应炉经一套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打疤尾气经3套打疤气吸收装置预处理后,分别与3套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尾气合并后经排气筒FQ008-FQ010排放;粉碎及成品输送单元粉尘废气密闭收集后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经排气筒FQ011~ FQ016引至高空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石灰石料仓;包装工序粉尘废气包装工序产生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装净化后呈无组织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料仓;预吸收尾气(酸性废气)拟采用三级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FQ017排放;氯化钙干燥废气由二级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FQ018排放;熟石灰仓顶卸料粉尘废气料仓仓顶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工艺过程尾气装置区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废气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理;装置区设备密封点泄露采用LFQR技术;废液废气焚烧系统经急冷、水洗塔+碱洗塔+GGH烟气换热器+SCR脱硝净化后经排气筒FQ020排放;化验室废气收集后经干式化学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FQ021-FQ02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初滤+化学过滤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FQ01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池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引至喷淋洗涤塔+生物过滤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FQ024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制酸工程尾气经双氧水脱硫+湿式电除雾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FQ001排放;AR酸、GR酸、CP酸、电子酸贮罐罐顶废气采用除雾呼吸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发烟酸罐顶尾气送到干燥塔气体进口处理回收不外排;电子酸灌装和在线分析室废气经2套水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氯化钾投料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呈无组织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投料仓;天然气燃烧器(燃气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非氨生物基脱硝,燃烧烟气分别经排气筒FQ002~FQ007排放;曼海姆炉工艺尾气经二级酸洗+三级降膜吸收+二级水洗处理后分别经排气筒FQ008-FQ010排放,每6套反应炉经一套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打疤尾气经3套打疤气吸收装置预处理后,分别与3套工艺废气处理系统尾气合并后经排气筒FQ008-FQ010排放;粉碎及成品输送单元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分别经排气筒FQ011~FQ016引至高空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石灰石料仓;包装工序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排气筒FQ013排放;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石灰石料仓;预吸收尾气(酸性废气)采用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FQ017排放;氯化钙干燥废气由旋风除尘器+二级水膜除尘处理后经排气筒FQ018排放;熟石灰仓顶卸料粉尘废气料仓仓顶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装置区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废气统一收集后进入废气废液焚烧炉焚烧处理; 甘油储罐呼吸废气及装卸废气未进行收集处理;装置区设备密封点泄露采用LFQR技术;废液废气焚烧系统经急冷+酸洗+水洗+碱洗+GGH烟气换热+SCR脱硝净化后经排气筒FQ020排放;样品暂存间、易制毒易制爆试剂暂存间、二层实验室、三层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经化学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FQ021、FQ022、FQ023、FQ026排放; 化验分析室一、二废气收集后经碱喷淋+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FQ027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段+应急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FQ019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水池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引至碱喷淋+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FQ024排放。 |
| 处理工艺改进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设置2套盐酸解析装置;5个500m3电子酸罐、4个150m3液体三氧化硫成品罐、3个33m3液体三氧化硫储罐;2个125m3液体三氧化硫中间罐、4台液相反应器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过程中为1套盐酸解析装置;4个130m3电子酸罐、2个31m3电子酸中间罐;1个294m3液体三氧化硫成品罐、1个294m3液体三氧化硫应急罐、1个22m3液体三氧化硫中间罐;2台液相反应器 |
| 优化生产调度、提高罐体周转效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58131.25 | 0 | 0 | 0 | 0 | 258131.25 | 0 | |
| 15.488 | 0 | 129.05 | 0 | 0 | 15.488 | 0 | |
| 2.065 | 0 | 11.61 | 0 | 0 | 2.06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129.107 | 0 | 0 | 0 | 0 | / |
| 14.497 | 0 | 3.78 | 0 | 0 | 14.497 | 0 | / |
| 0 | 0 | 5.263 | 0 | 0 | 0 | 0 | / |
| 4.913 | 0 | 4.6482 | 0 | 0 | 4.913 | 0 | / |
| 1 | 清净废水回用处理单元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17)中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水质标准的较严值 |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17)中再生水用于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的水质标准的较严值 | 已监测 | |
| 2 | 污水生化处理单元 | 常规指标执行《污水处理服务意向书》中表1规定值,其他指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站接管标准。 | 常规指标执行《污水处理服务意向书》中表1规定值,其他指标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处理站接管标准。 | 已监测 |
| 1 | 双氧水脱硫+湿式电除雾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双氧水脱硫+湿式电除雾 | 已监测 | |
| 2 | 低氮燃烧器 | 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氮氧化物执行《****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中限值要求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3 | 二级酸洗+三级降膜吸收+二级水洗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4 | 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5 | 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 | 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两者较严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6 | 旋风除尘器+二级水膜除尘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两者较严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7 | 强化富集高级催化氧化段+应急活性炭吸附处理 | 硫化氢、按、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8 | 急冷+酸洗+水洗+碱洗+GGH烟气换热+SCR脱硝净化 | 颗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二噁英有组织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与(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两者较严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环氧氯丙烷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9 | 化学过滤+活性炭吸附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GB26132-2010)表6特别排放限值、(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较严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10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GB26132-2010)表6特别排放限值、(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较严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GB26132-2010)表6特别排放限值、(GB31571-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较严值;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 11 | 碱喷淋+水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 | 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1 | 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 | 厂界南面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它厂界噪声满足(GB3096-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脱色过滤滤渣、污水站污泥、化验室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膜、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废手套、废原料桶和原料袋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不含纳入废气废液焚烧炉处理的高沸物、低沸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管理台账,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厂区内需设置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仓库,按相关要求,分类储存危险废物。 | 已落实 |
| 1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事故应急体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并与园区建立联防联控环境应急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物料及废水不直接排至外环境,保障环境安全。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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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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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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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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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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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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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