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12102-0900-2025-00023 | 文号 | 樟发改审批〔2025〕23号 |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2 |
| 标题 | 关于同意**县低空无人机平急两用数字综合应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县低空无人机平急两用数字综合应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县低空无人机平急两用数字综合应用建设项目的函》(樟应急〔2025〕38号)、可研文本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推动我县低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低空无人机平急两用数字综合应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省**市**县全域。初****政府办****中心村部)建设无人值守无人机起降点和飞行辅助基站;在**县**办公区7楼建设低****服务中心;在**县数字产业园研发楼C1栋建设****基地;部分额外增设的辅助通感一体基站架设于电信运营商设备机房顶部。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全县网格化部署22套无人值守飞行起降和通感一体基站和配套无人机系统及飞行器载荷;建成1个低****服务中心,配齐指挥调度和数据处理设备及各类数字综合应用平台;建成1****基地,储备一批行业无人机及飞行保障设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约627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0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县应急局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相关附件
1、****规划局《关于**县低空无人机平急两用数字综合应用建设项目的复函》(樟自然函〔2025〕261号);
2、****《关于**县低空无人机平急两用数字综合应用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九、其他要求
1、请你局根据批复的总体框架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报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
2、严格履行基建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抓紧项目进度及质量安全管理。
****改革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