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水利厅****电站试行差别化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288号)《****水利厅 ****生态环境厅 ****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达标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水农水农电〔2024〕9 号),****电站2025年第二个评定周期生态流量泄放达标评**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相关说明如下:
一、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90%(含90%****电站,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 1.5 分(不含税,下同);
二、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在80%(含80%)-90%****电站,其上网电价维持不变;
三、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不足80%****电站,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 1.5分。
四、对评定为“****电站”****电站,其上网电价在原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此项政策与第一项政策叠加执行。
五、开展生态流量泄放达标评定前,小水电站应向具有 管辖权的水行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承诺书,承诺书主要包括生态流量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声明,并包括监测方式、监测原理、计算参数及设备校准情况等。未接入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无须接入的除外)****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达标率视为不合格。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
若社会公众对以上评**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反馈。
小水电站业主如对生态流量泄放达标评**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应评定时段监测监控设备现场存储的流量数据、图像和视频向****反馈。
邮寄方式如下:
收 件 人:****农水科
联系电话:0663-****760
通讯地址:**市**区**北路东****
邮 编:522031
反馈异议者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将不予受理。
附件:1.**市2025年第二周期生态****电站清单
2.**市****电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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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