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E装置提质增效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昌邑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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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617321韩海滨
孙录荣**省**市**市
**省******经济开发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CPE装置提质增效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51-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市**市 ****园区新区一路与新区东四路交叉口东南
经度:119.58734 纬度: 37.03047****环境局**分局
2024-11-21
昌环审书〔2024〕14号913********5617321001P
2025-04-102000
130****
913********5617321******公司
****0700MA3MB4FE3K****盈康****公司,******公司
913********3842444,913********038081P2025-04-01
2025-06-102025-12-10
2025-08-252025-09-19
https://www.****.com/news/723.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8万吨CPE,副产24%盐酸4.8万吨或者副产10%盐酸14.0万吨年产8万吨CPE,副产24%盐酸4.8万吨或者副产10%盐酸14.0万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料→配料→氯化→平板过滤→离心→干燥→研磨→气固过滤分离→入仓→混料→包装投料→配料→氯化→平板过滤→离心→干燥→研磨→气固过滤分离→入仓→混料→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HDPE投料过程中会产生HDPE投料废气经3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DA029排放;氯化反应废气经1#洗涤器(硫代硫酸钠溶液)预处理后与配料废气、平板过滤废气合并后再分成2股废气分别引至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1#和2#处理,最终经1根高47m,内径1.5m排气筒DA006排放;9股干燥废气一分为二后得到的18股废气,再经过18台并联的3#~20#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处理,每**干燥器的六股废气合为一股后经二级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21#、22#、23#洗涤后得到三股废气分别经3根高54m,内径2.4m的排气筒DA021、DA015、DA024排放;气固分离废气(G6-1~G6-17,共17股废气),G6-1~G6-16废气分别经16台7#~22#布袋除尘器处理,G6-17废气经1台2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每6股废气进行合并(G6-1~G6-6、G6-7~G6-12、G6-13~G6-17,共3股废气),最终分别经过3根高42m,内径1.5m的排气筒DA004、DA010、DA001排放;6股CPE料仓呼吸废气废气经各自料仓自带的24#~2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两合并后分别经3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18、DA017、DA016排放;混料废气、包装废气、辅料料仓呼吸废气合并后经30#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11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罐区1#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DA030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2#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5m,内径1.1m排气筒DA023排放。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污水处理碱喷淋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厌氧+好氧+MBR+反硝化,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处理站喷淋废水)等经现有及**CPE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沉淀+中和+电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能力:现有1500m3/d+在建1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4、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1、HDPE投料过程中会产生HDPE投料废气经3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DA013排放;氯化反应废气经1#洗涤器(硫代硫酸钠溶液)预处理后与配料废气、平板过滤废气合并后再分成2股废气分别引至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1#和2#处理,最终经1根高47m,内径1.5m排气筒DA001排放;9股干燥废气一分为二后得到的18股废气,再经过18台并联的3#~20#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处理,每**干燥器的六股废气合为一股后经二级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21#、22#、23#洗涤后得到三股废气分别经3根高54m,内径2.4m的排气筒DA002、DA010、DA015排放;气固分离废气(G6-1~G6-17,共17股废气),G6-1~G6-16废气分别经16台7#~22#布袋除尘器处理,G6-17废气经1台2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每6股废气进行合并(G6-1~G6-6、G6-7~G6-12、G6-13~G6-17,共3股废气),最终分别经过3根高42m,内径1.5m的排气筒DA004、DA012、DA014排放;6股CPE料仓呼吸废气废气经各自料仓自带的24#~2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两合并后分别经3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9、DA011、DA016排放;混料废气、包装废气、辅料料仓呼吸废气合并后经30#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7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罐区1#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2#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5m,内径1.1m排气筒DA006排放。2、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污水处理碱喷淋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厌氧+好氧+MBR+反硝化,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处理站喷淋废水)等经现有及**CPE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沉淀+中和+电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能力:现有1500m3/d+在建1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4、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排污许可对排气筒重新编码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2、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并设立标志牌。按要求设置水、气、土壤、地下水等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在污水外排口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进一步采取污染物减排措施。3、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培训演练。配备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4、该项目投产后,污染物排放量须满足该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5、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1、项目设置了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处理区、排污管线、固废暂存场所等设置了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2、企业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按要求设置了水、气、土壤、地下水等监测点位,定期开展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按相关规定要求,已在污水外排口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公司目前暂未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待相关部门发布明确要求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3、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定期进行了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配备了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4、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满足该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CYZL(2024)37号)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5、企业于2025年4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5617321001P。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54.62 74.72 129.34 46.97 0 82.37 27.75
16.39 9.94 22.438 14.09 0 12.24 -4.15
0.81 0.17 1.121 0.7 0 0.28 -0.5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14471.2 386800.5 701271.7 269011.2 0 432260.5 117789.3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14.02 10.43 21.7314 14.02 0 10.43 -3.59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污水处理碱喷淋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厌氧+好氧+MBR+反硝化,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处理站喷淋废水)等经现有及**CPE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沉淀+中和+电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能力:现有1500m3/d+**1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与****公司****水厂协议水质标准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排水、污水处理碱喷淋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经****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中和+除磷+厌氧+好氧+MBR+反硝化,处理能力: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处理站喷淋废水)等经现有及**CPE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沉淀+中和+电催化氧化+絮凝沉淀,处理能力:现有1500m3/d+**1500m3/d)处理后经“一企一管”进入****公司****水厂处理后排入漩河。 厂区污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0~7.2,COD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3.3mg/L,BOD5日均浓度最大值为5.3mg/L,氨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23mg/L,全盐量日均浓度最大值为33377mg/L,SS日均浓度最大值为6.8mg/L,总氮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68mg/L,总磷日均浓度最大值为0.08mg/L,氯化物日均浓度最大值为18346mg/L,AOX日均浓度最大值为41.1μg/L,总有机碳日均浓度最大值为6.1mg/L,石油类未检出。污水站出水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与****公司****水厂协议水质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HDPE投料过程中会产生HDPE投料废气经3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DA013排放。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HDPE投料过程中会产生HDPE投料废气经3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排气筒DA013排放。 HDPE投料废气排气筒DA01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
2 氯化反应废气经1#洗涤器(硫代硫酸钠溶液)预处理后与配料废气、平板过滤废气合并后再分成2股废气分别引至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1#和2#处理,最终经1根高47m,内径1.5m排气筒DA001排放。 氯、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 5 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氯化反应废气经1#洗涤器(硫代硫酸钠溶液)预处理后与配料废气、平板过滤废气合并后再分成2股废气分别引至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1#和2#处理,最终经1根高47m,内径1.5m排气筒DA001排放。 配料废气、氯化反应废气**板过滤废气排气筒DA001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2.21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7mg/m3。
3 9股干燥废气一分为二后得到的18股废气,再经过18台并联的3#~20#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处理,每**干燥器的六股废气合为一股后经二级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21#、22#、23#洗涤后得到三股废气分别经3根高54m,内径2.4m的排气筒DA002、DA010、DA015排放。 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9股干燥废气一分为二后得到的18股废气,再经过18台并联的3#~20#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处理,每**干燥器的六股废气合为一股后经二级洗涤器(氢氧化钠溶液)21#、22#、23#洗涤后得到三股废气分别经3根高54m,内径2.4m的排气筒DA002、DA010、DA015排放。 干燥废气排气筒(DA002)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干燥废气排气筒(DA010)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7mg/m3;干燥废气排气筒(DA015)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9.4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1mg/m3。
4 气固分离废气(G6-1~G6-17,共17股废气),G6-1~G6-16废气分别经16台7#~22#布袋除尘器处理,G6-17废气经1台2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每6股废气进行合并(G6-1~G6-6、G6-7~G6-12、G6-13~G6-17,共3股废气),最终分别经过3根高42m,内径1.5m的排气筒DA004、DA012、DA014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气固分离废气(G6-1~G6-17,共17股废气),G6-1~G6-16废气分别经16台7#~22#布袋除尘器处理,G6-17废气经1台23#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每6股废气进行合并(G6-1~G6-6、G6-7~G6-12、G6-13~G6-17,共3股废气),最终分别经过3根高42m,内径1.5m的排气筒DA004、DA012、DA014排放。 固分离废气排气筒(DA004、DA012、DA014)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8mg/m3、3.2mg/m3、4.1mg/m3。
5 6股CPE料仓呼吸废气废气经各自料仓自带的24#~2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两合并后分别经3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9、DA011、DA016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6股CPE料仓呼吸废气废气经各自料仓自带的24#~29#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两两合并后分别经3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9、DA011、DA016排放。 CPE料仓呼吸废气排气筒(DA009、DA011、DA016)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m3、3.8mg/m3、3.5mg/m3。
6 混料废气、包装废气、辅料料仓呼吸废气合并后经30#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7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混料废气、包装废气、辅料料仓呼吸废气合并后经30#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根高41m,内径0.4m的排气筒DA007排放。 混料废气、包装废气、辅料料仓呼吸废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1mg/m3。
7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罐区1#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经罐区1#碱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内径0.3m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排气筒(DA00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8.5mg/m3。
8 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DA005排放。 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中表1“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危废库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DA005排放。 危废库废气排气筒(DA005)VOCs最大排放浓度为0.32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95×10-3kg/h。
9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2#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5m,内径1.1m排气筒DA006排放。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氯、氯化氢排放浓度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修改单)表5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2#碱喷淋”处理后通过一根高25m,内径1.1m排气筒DA006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06)氨最大排放浓度为1.4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36×1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22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19×10-4kg/h,氯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8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2.8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57(无量纲)。
10 根据物料性质选用合适储罐存储物料,各反应设备、管道均为密闭设计,防止泄漏;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等。 厂界氯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氯化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厂界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厂界标准限值;VOCs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限值要求,VOCs厂界内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根据物料性质选用合适储罐存储物料,各反应设备、管道均为密闭设计,防止泄漏;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控制等。 厂界氨、硫化氢最大浓度分别为0.38mg/m3、0.00995mg/m3,臭气浓度未检出,均满足《有机****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2中厂界标准限值;氯气、氯化氢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4mg/m3,厂区内VOCs浓度小时平均值最大浓度为2.26mg/m3,一次浓度值最大值为2.43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9-2008)中3类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消声、吸声、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各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9dB(A),夜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44dB(A),夜间偶发噪声最大值为58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设置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你公司要加强污水处理区、装置区、罐区、排污管线、事故水池、固废暂存场所等的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项目设置了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事故污水收集系统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污水处理区、排污管线、固废暂存场所等设置了防渗措施,防止对周围地下水造成影响。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物、含油抹布、废硒鼓墨盒、废油漆桶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除尘器收尘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室废物、含油抹布、废硒鼓墨盒、废油漆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除尘器收尘为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暂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并定期培训演练。配备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建设过程中已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有关要求,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定期进行了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配备了必需的应急物资装备,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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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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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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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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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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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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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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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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