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家英
地址:**省**市**市君悦丽湖小区
邮编:332200
联系人:梁家英
联系电话:****025****
我公司于2025年09月17****公司送达的2025年消防设施器材采购(采购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现受采购人委托,就贵公司质疑函中提出的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质疑事项1:采购文件指定特定品牌型号,限制竞争。
涉及采购文件位置: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46、物联网数据采集终端(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P37页)。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物联网数据采集终端”明确标注型号为“DH-HY-WSM-1008-E”“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明确标注型号为“DH-HY-FAM-1000”(对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章节内“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对应内容,文档目录显示第三章采购需求起始页码为第 37页。经核实,“DH-HY”系列为******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专属产品型号前缀,其中“DH-HY-WSM-1008-E”****公司生产的物联网数据采集终端专属型号,“DH-HY-FAM-1000”****公司生产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专属型号,****公司及其中标代理商可提供,其他品牌(如海康威视宇视科技等)无对应型号产品,****公司**供应商的竞争资格。同时,采购文件未注明“型号仅为参考,可选用同等性能产品””,反而将该型号作为强制参数要求,违反政府采购“不得指定品牌、型号”的基本要求,构成对特定厂商的倾向性设置。
对质疑事项1回复:已对项目采购需求相关内容进行优化调整,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一);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的说明中已写明“采购需求中如出现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等均仅起参考作用”,请注意查看。
事实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质疑事项2:七氟丙烷灭火钢瓶组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排他性,仅特定厂商可满足。
涉及采购文件位置: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17、七氟丙烷灭火剂(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P32页)。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15“七氟丙烷灭火钢瓶组”规定技术参数:“充装压力:4.2MPa,系统最大工作压力:5.3MPa,灭火剂最大充装密度950Kg/m,系统工作温度:0℃50℃,电动启动:DC24V1.6A,气体压力:≥0.35MPa,工作压力:6.6MPa,灭火剂喷射时间:≤10S”并要求提供包含上述参数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对应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章节内“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32页对应内容,页码同第三章采购需求序号32所在页面)。经市场调研核实:仅****公司(型号:GQQ40/2.5-J)、****公司(型号:QMQ4.2/120-N)两家厂商的七氟丙烷灭火钢瓶组可同时满足“充装压力4.2MPa+系统最大工作压力5.3MPa+灭火剂喷射时间≤10S”三项核心参数;其他主流厂商(如**安科技、**电子)同类产品的灭火剂喷射时间多为12-15S,无法满足“<10S”的参数要求,且该参数超出《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中“七丙烷灭火系统喷射时间不应大于10S(针对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的限定场景,本项目未明确防护区类型,却强制要求该参数,属于“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排他性设置。
对质疑事项2回复:经核查,“七氟丙烷灭火钢瓶组”技术参数要求经采购人市场调研后有3家及以上供应商均可满足或优于,且本项目采购货物技术参数要求均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设置,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响应。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质疑事项3:评审标准中“带'▲’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优先”的设置偏向特定厂商。
涉及采购文件位置: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二、评定成交的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文P55页)
事实依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二、评定成交的标准”规定:“评审价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最后报价相同的,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依次按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对应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章节内“二、评定成交的标准”对应内容,文档目录显示第四章起始页码为第52页,具体内容页码为第四章第52-53页);同时《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7明确“'采购需求’均为实质性要求的技术需求项目,若有任意一项负偏离作无效竞标处理”(对应第三章采购需求章节“说明”部分,页码为第三章第28页)《第三章采购需求》中“防火门监控系统调试”(序号6)的技术参数经核实,“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并在30s内向电动闭门器或释放器发出启动信号”“故障声信号每分钟至少提示1次,每次持续时间应为1s~3s”,与******公司(型号:FA-CK2000防火门监控器)的技术参数完全一致,且该参数为“实质性要求”(隐含“▲”项属性);其他厂商(如海湾安全、**安)的防火门监控器启动信号发送时间多为 40-50s,无法形成“正偏离”,导致仅**赋通过“正偏离项数多”获得评审优势,构成差别待遇。
对质疑事项3回复:本项目未设置“▲”项技术参数,故最后报价相同的时,不以“带‘▲’的实质性要求正偏离项数多的优先”为确定成交候选人的顺序原则,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响应。质疑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如你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路18号**大厦5楼
联系人及电话:毛崇文 0773-****998
日 期: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