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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晋华源字〔2025〕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扩建项目位于河****街道办、****开发区****园区内,****开发区对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项目建设规模: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
二、项目所在的河**为水利部办资管〔2025〕6号规定的地下水超载区(浅层地下水超采),项目杜家沟水源地不在超采区,且本次不新增孔隙地下水取水量,符合文件要求。同意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禹门口黄河工业供水工程黄河地表水,占用****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882S2022-0138)指标;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杜家沟水源地孔隙地下水,****集团****公司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896S2024-0132)指标。批复项目总取水量52.3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52.0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26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水取水口****开发区****公司厂区西侧引黄水主管道接水口处(坐标:东经110°38′34.5″、北纬35°39′58.9″),职工生活用水取水口设在****生活水箱(坐标:东经110°38' 50",北纬35°40' 28"),****泵站及输水管道送至生产生活用水点。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依法依规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大各项废污水利用量,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在领取新的取水许可证时,编号为B140882S2022-0138、B140896S2024-0132取水许可证分别核减相应水量。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扩建项目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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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扩建项目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扩建项目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5年7月15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水务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利用焦炉煤气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扩建项目位于河****街道办,****开发区****园区内,****开发区对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建设规模为年产8万吨液化天然气。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取水量52.31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52.0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26万m3/a。液化天然气取水指标6.54m3/t,与邻近省份同类型企业相比指标先进;职工生活用水指标10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中50万以下人口小城市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和淋浴设备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定额120L/p.d的要求。
三、《报告书》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禹门口黄河工业供水工程黄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集团****公司****集团)杜家沟水源地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该项目不新增取水量,集团统筹安排,生产用水由****生产取水量(黄河地表水)496万m3/a,配置给该项目取水量52.05万m3/a;职工生活用水由****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及合成氨项目生活取水量1.02万m3/a,配置给该项目取水量0.26万m3/a。
河**属于浅层地下水超采地区,该项目职工生****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超载地区评估结果的通知(办资管〔2025〕6号)要求。
四、《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节水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水利厅已核发****取水许可证(编号:B140882S2022-0138),取水水源为黄河地表水,取水量496万m3/a。企业通过节水工艺改造后,节余水量可满足该项目生产取水量52.05万m3/a的需求。
取水口****开发区****公司厂区西侧引黄水主管道接水口处,坐标:东经110°38′34.5″,北纬35°39′58.9″。
六、****水利厅关于核发****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及合成氨项目取水许可证的批复(晋水审批决[2022]563号),批复职工生活取水量1.02万m3/a,在满足职工生活用水量后,结余水量可以满足该项目职工生活取水量0.26万m3/a的需求。
取水口位于****生活水箱,坐标:东经110°38' 50",北纬35°40' 28"。
七、**禹****公司黄河地表水水质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可以作为该项目生产用水水源;地下水水质所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生活用水水源。
八、该项目废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安昆焦化项目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环保要求处理。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和用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控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 第5部分: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取水水源为**禹门口黄河工业供水工程黄河地表水,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杜家沟水源地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52.31万m3/a(黄河地表水52.05万m3/a,地下水0.26万m3/a)的需求。
《报告书》审查通过,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