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拟审批公示(高新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14-****585
传真:0314-****585
通讯地址:****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邮编:067000
| 序号 | 项目名 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 1 | 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扩建工程 | ****园区(**9号) | **** | ******公司 | 年产50万吨露露系列饮料项目扩建工程位于承****开发区上板园区(**9号)。**45吨燃气锅炉项目,包含锅炉房一间(972.84m2)、50吨/小时反渗透水处理设备一套、20吨/小时、15吨/小时、10吨/小时天然气锅炉各一台、1000米蒸汽管道(至厂内换热站分气缸)。 项目总投资1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7万元。 | (一)制定施工计划,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并结合《**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2020年4月1日)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期扬尘采取设置防尘围挡或围墙(位于主要路段的,高度不低于2.5米,位于一般路段的,高度不低于1.8米,并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合理安排施工、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路面硬化、洒水降尘、施工物料盖遮篷布、控制运输方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运输建筑垃圾和土方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车辆及时清洗等措施进行防治。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废水,通过设置施工废水临时沉淀池,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优化运输路线、车辆限速禁鸣、合理安排时间(晚22:00—早6:00禁止施工)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需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应提前张贴公告通知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及单位,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现场不得安装混凝土搅拌机、规范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等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生活垃圾采取集中收集后,经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处理站废气依托在建工程将废气经密闭间负压收集后,同时依托在建工程除臭装置碱喷淋处理,最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排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水务阿****公司****处理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阿****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设备运行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RO(反渗透)系统产生的废反渗透膜,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外售;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中,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六)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制定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