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范围
|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20000t.m塔吊塔身标准节 |
6 |
2025.****.25 |
|||
| 2 |
20000t.m塔吊附墙框 |
1 |
2025.****.25 |
说明:(1)卖方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卸车)、安装及顶升、降节及拆除,买方仅提供安装用的起重设备,吊索具由卖方负责;
(2)标准节应包含相应电梯运行的附件,附墙框应包含与塔身撑杆之间的连接件;
(3)报价包含随机工具、备品备件费、技术服务及培训费。
2.设备技术及资料要求
(1)新增塔身标准节及附墙框的设计制作应能与20000t.m及12000t.m塔吊的标准节互换使用;
(2)新增塔身标准节及附墙框的设计强度及刚度应不低于原20000t.m及12000t.m塔吊设计要求,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3)结构表面的除锈等级为Sa2.5级,需两道无机富锌底漆加两道环氧防腐面漆,图层干膜总厚度不得小于200um。
(4)新增标准节的设计应考虑爬升架升降过程对其表面油漆的损失措施;
(5)新增标准节的设计制作应包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件、电梯正常运行的相关附件及安全通道等零部件,满足新增部件到场后能直接安装并正常使用的要求;
(6)构件尺寸和重量应尽量满足中国国内的运输条件和吊装能力;
(7)标准节可拆散。
(8)卖方应提供相关图纸、计算书、使用说明书等设计资料;
(9)卖方应提供新增部件的出厂合格证、设备制作过程检验资料、外购件合格证及质量证明书等竣工资料;
(10)卖方应提供第六道附墙的反力。
3.采购方式
本次新增的6个标准节及1个附墙框均用于****公司设计的20000t.m塔式起重机,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擅自在建筑起****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因此,采用公开单一来源方式向****公司进行采购。
4.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
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经济开发区**路
联系人:罗领
手机号码:159****8930
电话号码:0553-****094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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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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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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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身标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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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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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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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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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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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墙框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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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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