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沉淀池做好防渗处理。 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草地施肥,不外排。 营运期废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草地施肥,不外排;项目搅拌主机及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及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搅拌主机及运输车辆冲洗;初期雨水经收集系统进入经三级沉淀池及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搅拌主机及运输车辆冲洗。 2、废气 施工扬尘: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防治扬尘,所有临时道路均需清洁、湿润,并加强管理,使运输车辆尽可能地减缓行驶速度;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的围挡,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散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排放;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散落在路面上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场地出口用水冲洗车胎,自卸车、固废运输车等输出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厂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禁止在四级以上风力天气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采用密目网覆盖并及时清运,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挡、覆盖;施工建设中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全面督查建设工场现场管理: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公示牌,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第六十七条规定,在施工现场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施工设备及车辆废气:在施工期间应多加注意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能源利用率。 装修废气:施工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等措施,并保证装修空间的通风良好性。 堆场粉尘:三面围挡+顶棚+喷雾降尘,加强铲车操作管理(降低铲车跌落高度)、道路清扫洒水、出场车辆冲洗,铲车转运时对铲车入料仓处、铲车装载的砂石表面进行洒水,并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筒仓粉尘:筒仓密闭+仓顶除尘器。 搅拌机粉尘:搅拌站密闭+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器。 车辆运输扬尘:厂区地面采取硬化措施,保持场区内场地清洁并处于湿润状态,并且做好路面养护。控制车辆速度,运输车辆采取全密闭措施,严禁敞开式、半敞开式运输,杜绝沿途洒漏,在进出口设置有洗车平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专用设施,对所有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能做到车厢、槽板、轮胎无泥浆、灰尘等附着物,杜绝带泥、尘出厂的情况。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处理装置(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置。 3、固废 施工期固废: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部****收购站回收利用,其余建筑垃圾采用编织袋****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造成二次污染;废包****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沉淀池泥砂及砂石分离机固废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运至光伏主体工程2#弃渣场堆存;除尘器粉尘全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块、混凝土试压块收集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按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场所处置;除尘器滤筒收集储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除尘器厂家回收处置。 运营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及含油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废含油棉纱手套桶装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坚持科学组织,确保文明施工方式,装卸、搬运材料不抛掷。汽车晚间运输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运营期噪声:合理布局,将主要产噪设备布设在厂区靠中部的位置,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封闭措施;设备减震降噪措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生产;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应在做好防止和减少“跑、冒、滴、漏”等源头控制措施的基础上,对项目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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