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三河镇五丰村(山下坵)政府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审批
广东-梅州-大埔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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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镇****政府储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县**镇****政府储备地块

占地面积:9106.94平方米

地理位置:**市**县**镇五丰村山下坵,中心点坐标E:116.592909°、N:24.397170°。

土地使用权人:****

委托单位:****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目标地块主要为平整空地、道路、荒地和林地,其中平整空地区域已经进行围蔽管理,闲置未使用。

未来规划:根据******建设局出具的《**县村镇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村镇用规****002)》内容,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普罗(广****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目标地块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按相关法律要求,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8月,项目组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审阅、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县**镇****政府储备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或“调查地块”)及其周边区域进行了调查分析和污染识别,目标地块历史沿革基本清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楚:1)2014年以前,地块原属于五丰村集体用地,用途主要为水塘和山林地,其中水塘为村民承租用于养殖四大家鱼使用,为村民自行管理,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山林地用于种植柚子、桉树和竹子等作物;2)2014年12月,根据《******厅关于**县201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4>1529号文,目标地块获批转为建设用地;3)2015年,地块内水塘停止使用,并进行了回填平整,此阶段回填土壤主要来源于北侧高速建设时,山体平整产生的山林土。地块内林地同期进行了清表平整,仅在地块南侧区域保留有少部分林地使用;4)2016年~2023年,地块内未发生明显变化,作为闲置的平整空地和林地使用;5)2024年,****政府开展“汇东村舟角院周边山体局部滑塌隐患治理”工作,将削坡产生的山土对地块进行回填平整,地块平整后围蔽管理,东北侧**一条水泥道路,为周边村民及车辆通行使用,其他平整空地闲置未利用;6)2024年至今,地块内作为平整空地、道路和山林地使用,其中平整空地已经围蔽管理,闲置未进行开发利用,林地区域保持树木种植。

根据******建设局出具的《**县村镇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村镇用规****002)》内容,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地块内土壤颜色自然,无异味,农作物生长自然,地块内没有油污或者其他被污染痕迹,地块内未发现固废倾倒、填埋和危险废物、化学品堆放等情况。地块内无供水及没有输油管线、燃气管线等特殊管网通过,不涉及工业废水管的使用或者过境。

通过对地块利用历史、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资料分析,地块历史上地块内水塘区域主要出租给村民养殖四大家鱼使用,为村民自行管理,不涉及规模化养殖和纳污功能,林地区域主要用于种植柚子、桉树和竹子等树木。地块现状水塘区域已经全部平整,平整后空地闲置未进行开发利用,在东北侧**一条道路,为周边村民及车辆通行使用,在地块南侧保留有小部分林地保持种植树木使用,对地块内没有污染影响。各个历史时期均未涉及工业生产和采矿业生产经营活动,未倾倒、填埋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公共设施。

目标地块未曾设置、使用过变压器;地块现场没有发现放射、辐射源,历史上也没有放射、辐射源的使用记录;地块无历史监测数据。

综上,目标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和污染途径,无潜在重点关注区域和污染物,目标地块现状和历史上的活动和使用对目标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在现场踏勘期间对地块内的裸露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共布设9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的重金属快速检测结果整体数值和有机物总量检出值较低,无明显异常值的区域。可辅助说明地块内土壤质量良好,受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现场踏勘过程中未发现疑似污染区域或疑似污染物。

目标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以山林地、居民区、道路和河流为主。地块现状紧邻东侧为居民区和山林地;地块南侧为山林地;地块西侧为居民楼和山林地等;地块北侧为道路、河涌和居民区等。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周边地块的林地区域历史上同样用作种植柚子、桉树和竹子等树木,果树主要由附近村民自行管理,主要为村民自家食用,不涉及规模化种植。周边林地区域对目标地块的影响较小。

目标地块周边五丰村安置区居民楼主要为村民日常居住使用,涉及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其产生的****镇社****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定时清理,不会堆放至地块内;东北侧道路仅为周边村民的通行使用,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运输,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影响,因此周边地块日常的生活使用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目标地块现状和历史上均无需重点关注的区域和污染物,其相邻地块对目标地块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县**镇****政府储备地块不涉及《**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10月15日)第一阶段调查内容中的七项情形和《**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第一阶段调查内容中的八项情形。

通过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确定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故认为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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