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八角专项抽检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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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八角专项

抽检询价函

各检验机构:

根据我县《**县2025年八角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单位2025年至2026年八角专项抽检计划任务500批次,其中生产环节480批、流通环节20批共500批次。(具体见2025年**县八角专项抽检任务分配及抽检品种和检验项目),抽检任务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工作。

现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2025年八角专项抽检任务批次和检验项目表

抽检产品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批次

八角

水分、二氧化硫残留量、铅、除草醚、甲霜灵和精甲霜灵

350

八角

二氧化硫残留量

15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潜在供应商未曾受到不良记录且不在不良记录有效期内;

(三)潜在供应商为依法设立(注册)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四)潜在供应商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食品检验能力认证);有效证书的认证项目检测范围涵盖承担的我单位以上食品抽检品种、项目;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个别项目不能自检,需征得我局同意,否则不得对外分包、转包。

(六)检验检测机构应有一定规模的专业抽样人员队伍,能满足抽样时限需求。抽样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产品抽样能力及上岗资格。

(七)检验机构自抽检样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不能5个工作日出报告的请在报价函明确出报告时间。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依照《**县2025年八角专项抽检任务批次和检验项目表》中的抽检品种和项目报价并汇总,最终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所投产品报价分两种情况:一是包含食品买样、检测费及税金等抽检批次的费用按批次报价。二是我局自行抽样寄样,检验机构只负责检验按批次费用报价。成交供应商应向我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三)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相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相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我单位签订。

(五)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六)供应商应按报价函规定格式对所投产品逐项进行报价(报价函自拟)。

(七)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八)报价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2、不能满足服务需求的;

3、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询价要求的。

三、报价期限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9月23日前将报价函原件邮寄到****,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四、报价文件邮寄地址

邮寄地址:**县**镇新阳路1号

联 系人 人:陈伟平

联系电话0771-****621

****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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