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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运输厅 **壮族****委员会 ******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5〕13号)、《****运输局 ****委员会 ******局 ****财政局 崇****口岸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崇交综合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经车主申报,****运输部门、**交管部门、商务部门联合审查,确定本批次74辆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符合“仅报废营运货车”补贴标准,7辆新购货车符合“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补贴标准。现将申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9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联系。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材料和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
地址:****运输局3楼305室。
电话:0771—****299。
附件:2025年**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明细表(第四批)
****运输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