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2025-09-21
发布单位:**县老旧小区改造庆平路、南环一路、南环二路示范街区工程项目部
**县示范街区项目-沥青摊铺工程(项目名称)**县示范街区项目- 沥青摊铺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县示范街区项目-沥青摊铺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庆平路,南环一路,南环二路三条示范街区,主要有庆平路-葵和大道平**,庆平路-南环一路平**及南环二路与南门大街平**,庆平路-南环二路平**,南环二路庆平路口至**圩路口等部分提升配套工程。内容包括平****口袋公园、城市小品、雕塑、沿途风貌绿化整治提升、多媒体宣传广告,部分路缘石、南环二路庆平路口至**圩路口铺设沥青路面等建设。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透层、沥青混凝土路面(底层)、粘油层、沥青面层、铣刨路面、病害处理等合同及清单内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3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ma.****.cn )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9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 11 时止 (**时间、下同),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投标资料费:
4.3.1 考虑到我司招标工作相关资料制作成本费用,本次询价文件收取500元/套的资料费。请报价单位在 2025 年 9月26 日 11时 之前将资料费用汇入指定账户,并在报价文件内附转账凭证,否则报价不予接受。收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 0705 7701 7591 5R
地址:**市**区古井镇四航大道八号、十号、十二号,
开户行:****银行**古井支行,
账号:4438 1401 0400 03211
电话:0750-****305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 日 12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
联系人:陈玮妃 电话:0752-****8518 电子邮件:****@ccccltd.cn
项目部联系人:周芸芸,电话:153****1254,电子邮件: ****@qq.com
2025年 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