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5-09-22 |
| 文 号 | 时 效 |
关于对原泰****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泰****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主管单位:****环境局
委托单位:****
评估单位:******公司、****研究院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原泰****公司(以下简称“宏阳化工地块”),宏阳化****经济开发区老A区内北侧,地块占地面积约16954.5m2。地块内最早为空地、农田,泰****公司于2002年在此建厂,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氨溶液),行业类别: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该企业于2016年关闭,2020年完成拆迁,地块内地表构筑物均已拆除,现为闲置空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本项目地块内共计布设73个采样点(包括41个土孔、32个监测井),在地块外布设3个土壤和地下水对照点。土壤检测项目设置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的59项检测指标(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pH及前期调查阶段地块内及周边地块企业特征污染物和超标因子(氯化苄、铝、钴、石油烃(C10-C40)、苯酚、六氯苯、1,2,3-三氯苯、1,2,4-三氯苯、4-氯苯胺),共计74项;地下水检测项目设置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的59项检测指标(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pH及前期调查阶段地块内及周边地块企业特征污染物和超标因子(磷酸盐、铝、对硝基氯苯、丙烯酸、甲醛、乙酸乙酯、2,5-二氯苯胺、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氰化物、氯化苄、4-氯苯胺、钴、石油烃(C10-C40)、苯酚、2-氯甲苯、六氯酚、偶氮苯、六氯苯、1,2,3-三氯苯、1,2,4-三氯苯、甲醇、溴苯、氟化物、亚硝酸盐氮、芳香烃(C10-C12)、芳香烃(C12-C16)、芳香烃(C17-C22)、芳香烃(C23-C40)、脂肪烃(C10-C12)、脂肪烃(C13-C16)、脂肪烃(C17-C21)、脂肪烃(C22-C40))及常规指标(挥发酚、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共计98项。
通过采样分析,发现地块土壤与地下水存在超标,土壤超标因子为石油烃(C10-C40),地下水超标因子为挥发酚、硫酸盐、氯化物、氨氮、耗氧量、钠、石油烃(C10-C40)、砷、镍、亚硝酸盐氮、氟化物、苯、甲苯、1,2-二氯丙烷。
(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本次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第二类用地条件下,土壤关注污染物石油烃(C10-C40)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中关注污染物风险均可接受。本项目地块中需修复的土壤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修复目标值4500mg/kg)。
(三)风险管控或修复建议
根据本地块土壤污染特征,并综合考虑技术、经济、社会等因素,针对地块污染土壤,建议可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化学氧化、热修复等方式进行修复。考虑到本项目地块南侧地块(原**化工等五家企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为防止南侧地块污染地下水迁移到本项目地块,因此建议在本项目地块与南侧地块交界处设置阻隔墙(设计寿命至少30年)。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三、公众意见提交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9-****961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叶冬苏 联系电话:052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