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泰兴市天元化工有限公司、原泰兴市新兴塑料化工厂、原泰兴市百色化工有限公司、原泰兴市中染化工有限公司及原泰兴市丰泽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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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9-22
文 号 时 效

关于对原泰****公司、原****工厂、原泰****公司、原泰****公司及原泰****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2 09:55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原泰****公司、原****工厂、原泰****公司、原泰****公司及原泰****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主管单位:****环境局

委托单位:****

评估单位:******公司、****研究院

二、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原泰****公司、原****工厂、原泰****公司、原泰****公司及原泰****公司地块(以下简称“原**化工等五家企业地块”),****开发区老A区内东侧,调查地块占地面积约31917m2。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涉及5家生产企业,由北向南、由东向西分布情况如下:原泰****公司、原****工厂、原泰****公司、原泰****公司及泰****公司。该地块内最早为空地、江滩、农田,自1993年,地块内陆续建成生产企业并进行产品生产,至2020年,地块内5家企业地表上构筑物均拆除,现为闲置空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使用规划图,该地块规划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本项目地块内共计布设191个采样点(包括120个土孔、71个监测井)。土壤检测项目设置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的59项检测指标(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pH及前期调查阶段地块内及周边地块企业特征污染物和超标因子(氯化苄、铝、钴、石油烃(C10-C40)、苯酚、六氯苯、1,2,3-三氯苯、1,2,4-三氯苯、4-氯苯胺),共计74项;地下水检测项目设置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表1、表2中的59项检测指标(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pH及前期调查阶段地块内及周边地块企业特征污染物和超标因子(磷酸盐、铝、对硝基氯苯、丙烯酸、甲醛、乙酸乙酯、2,5-二氯苯胺、DMF(N,N-二甲基甲酰胺)、氰化物、氯化苄、4-氯苯胺、钴、石油烃(C10-C40)、苯酚、2-氯甲苯、六氯酚、偶氮苯、六氯苯、1,2,3-三氯苯、1,2,4-三氯苯、甲醇、溴苯、氟化物、亚硝酸盐氮、芳香烃(C10-C12)、芳香烃(C12-C16)、芳香烃(C17-C22)、芳香烃(C23-C40)、脂肪烃(C10-C12)、脂肪烃(C13-C16)、脂肪烃(C17-C21)、脂肪烃(C22-C40))及常规指标(挥发酚、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钠),共计98项。

通过采样分析,发现地块土壤与地下水存在超标,土壤超标因子为1,2,3-三氯苯、1,2,4-三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苯、氯苯、苯并(α)芘、氯乙烯、三氯乙烯、六氯苯、4-氯苯胺,地下水超标因子为挥发酚、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pH、耗氧量、钠、砷、石油烃(C10-C40)、苯、甲苯、1,2-二氯丙烷、氯乙烯、1,2-二氯乙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氯苯、1,4-二氯苯、1,2-二氯苯、三氯苯总量、氯仿、2,4,6-三氯苯酚、六氯苯、氟化物、苯并[a]芘、二苯并[a,h]蒽、1,2-二氯乙烷。

(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本次风险评估结果表明:第二类用地条件下并结合地块实际建设方案,土壤(0-4.0m)关注污染物苯、1,4-二氯苯、苯并(a)芘、1,2,3-三氯苯、1,2,4-三氯苯、4-氯苯胺、氯乙烯、三氯乙烯、氯苯、1,2-二氯苯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土壤(4.0-11.0m)关注污染物1,4-二氯苯、苯、氯苯、1,2-二氯苯、1,2,3-三氯苯、1,2,4-三氯苯、六氯苯、氯乙烯、三氯乙烯、4-氯苯胺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下水各关注污染物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本项目地块需修复的土壤(0-4.0m)目标污染物包括苯(修复目标值40mg/kg)、氯苯(修复目标值1000mg/kg)、1,4-二氯苯(修复目标值200 mg/kg)、1,2-二氯苯(修复目标值560 mg/kg)、1,2,3-三氯苯(修复目标值209mg/kg)、1,2,4-三氯苯(修复目标值94.6mg/kg)、4-氯苯胺(修复目标值8.55mg/kg)、氯乙烯(修复目标值3.77 mg/kg)、三氯乙烯(修复目标值20 mg/kg)、苯并(a)芘(修复目标值1.53mg/kg);

本项目地块需修复的土壤(4.0-11.0m)目标污染物包括苯(修复目标值40mg/kg)、氯苯(修复目标值1000mg/kg)、1,4-二氯苯(修复目标值200mg/kg)、1,2-二氯苯(修复目标值560 mg/kg)、1,2,3-三氯苯(修复目标值209mg/kg)、1,2,4-三氯苯(修复目标值557 mg/kg)、六氯苯(修复目标值10 mg/kg)、氯乙烯(修复目标值4.3 mg/kg)、三氯乙烯(修复目标值20 mg/kg)、4-氯苯胺(修复目标值62mg/kg)。

(三)风险管控或修复建议

根据本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特征、污染程度及地块后期规划,从经济和土地利用方式考虑:

本项目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区域建议进行风险管控,识别土壤和地下水重污染区(污染物种类多、超标倍数高、水土复合污染),并对其进行源削减。为防止地块污染地下水向周边地块迁移,因此建议对本项目地块边界设置阻隔墙。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三、公众意见提交形式

关注本项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9-****9611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叶冬苏 联系电话:0523-****131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