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铜冠铜箔进口钛辊维修项目 | |
| 项目预算 金额 | 人民币450万元 | |
| 拟定的供应商 | 名称:MIFUNE CORPORATION (株式会社三船国内授权:****) | |
| 地址:2-13-7,Shishibone,Edogawa-ku,Tokyo,Japan | ||
| 招标人 拟采用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项目情况说明: 铜冠铜箔进口钛辊项目通过**省技****公司****事业部自2009年招标以来,****公司累计进口日本钛辊206个,经过十余年的使用,部分钛辊已出现漏液、塌边、亮点、钛层厚度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特别是对RTF/HVLP等高端产品的生产造成制约。现急需进行钛圈、侧板及内部铜线层更换等维修事宜。 |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服务类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25 年修订版) 》5.1.4.6等规定,采取( 单一来源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的理由是我单位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5 条(必须选择): 1、 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4、 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5、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7、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8、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1、钛辊是铜箔生产的主设备之一,钛辊质量直接决定铜箔产品的质量。铜箔制造采用专有的低电压、大电流电解技术,通过电化学反应,将电解槽内的硫酸铜电解液电解生成箔状铜单质。通过这一电化学过程,铜离子附着到连续转动的高性能的钛辊上,生成铜结晶粒子(铜箔)。在铜箔制造中,钛辊作为阴极,其质量直接决定了电子铜箔产品的内在质量性能。钛辊主要特性要求表面导电性均匀,耐酸腐蚀且能承受大电流(50KA),对材料、导电结构和生产工艺要求极为严格,原供应商对此严格保密。现日本进口钛辊质保期已过,原供货商不负责免费维修。维修需原厂专属设备及技术支持,才能保证维修质量。 2、钛辊主要由主轴、滚筒内支架、导电层等组成,****维修部分的材料、导电结构和生产工艺与原钛辊完全适配,否则,将无法保证维修质量和性能,进而无法生产合格的铜箔产品。若非原厂维修,生产工艺不一致,材料及配件质量不适配,无法保证维修质量,进而无法生产合格铜箔产品。 3、2020年在国内试修了一个进口钛辊,使用后出现网格印质量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无法生产合格铜箔产品。 4、原进口钛辊制造商钛辊制造和维修经验丰富,且完全掌握钛辊材料、结构和生产工艺,能最大限度保证维修质量,所以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维修服务,否则将影响设备的使用,导致无法正常生产。 综合以上分析,鉴于日本进口钛辊维修的工艺独特性,无其他钛辊制造商可以替代,从技术质量方面综合考量,面向原实施厂商MIFUNE CORPORATION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 专业人员产生方式 | 招标人从《**有色项目建设评标评审专家库》选定相关专业专家 | |
| 专业人员名单 | 郑福春 张小龙 万林应 邱必宝 胡畅斌 | |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 | |
| 招标人 | 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138****5405 | 联系人:谢工 | |
| 地址:**省**市长**路171号 | ||
| 采购代理 机构 | 单位名称:**** | |
| 联系电话: 0562-****738、****468 | 联系人:陈工、肖工 | |
| 地址:安****宾馆院内 | ||
| 公示日期 | 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9日。 | |
备注: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以上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