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热油锅炉改建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昌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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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25MA3RHEBQ06李义田
宋立军**省**市**县
**省******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导热油锅炉改建项目****
2021版本:091-41--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市**县 **省******工业园
经度:118.91576 纬度: 36.72632****环境局**分局
2024-09-27
乐环审表字〔2024〕89号****0725MA3RHEBQ06001V
2025-06-26900
120****
****0725MA3RHEBQ06**青绿****公司
****0705MA3MPB922R**市环****公司
****0700MA3PJ41KX52025-06-25
2025-07-04
2025-08-222025-09-21
https://www.****.cn/develop/xs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锅炉房,新增2台(一用一备)1100 万大卡/时生物质导热油炉并配套高效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和2台(一用一备)1.5t/h 余热锅 炉,替换现有的1台1000万大卡/时燃气导热油炉和1台1600万大卡/时燃气导热油炉目。**锅炉房,新增2台(一用一备)1100 万大卡/时生物质导热油炉并配套高效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和2台(一用一备)1.5t/h 余热锅 炉,替换现有的1台1000万大卡/时燃气导热油炉和1台1600万大卡/时燃气导热油炉目。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物质导热油炉生物质导热油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氨逃逸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和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和氨逃逸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多管除尘+SCR+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40m 高排气筒P1 排放。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和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脱硫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脱硫废水经板框过滤机压滤后用于脱硫剂配浆用水;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于现有工程增塑剂及脂肪醇生产装置工艺用水;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1座500m3/d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装置,回用水用于厂区循环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和喷淋用水。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 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多介质过滤器废填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 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矿物 油、废矿物油桶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管理运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氨逃逸废气、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和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和氨逃逸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多管除尘+SCR+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40m 高排气筒P1 排放。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和灰渣装车过程的粉尘无组织排放。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脱硫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以及生活污水。脱硫废水经板框过滤机压滤后用于脱硫剂配浆用水;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用于现有工程增塑剂及脂肪醇生产装置工艺用水;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1座500m3/d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中水回用装置,回用水用于厂区循环冷却用水、洗涤用水和喷淋用水。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 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3类标准。 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多介质过滤器废填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 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矿物 油、废矿物油桶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管理运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须按照相关规定在关键点位安装工业企业用电量智能监控系统以及废气在线监 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线备案号:BA202********17886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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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7 0 26.066 1.421 0 22.676 -1.421 /
48.206 2.088 49.523 10.093 0 40.201 -8.005 /
5.584 0.266 4.7523 1.651 0 4.199 -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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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工艺用水标准 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回用水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23mg/L、生化需氧量8.5mg/L、氨氮0.049mg/L、总氮0.21mg/L、溶解性总固体512mg/L,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工艺用水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锅炉烟气处理设施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汞及其化合物、烟气林格曼黑度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氨有组织排放浓度参照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SCR氨逃逸浓度限值要求。 锅炉生物质燃烧废气和氨逃逸废气经设备密闭收集+多管除尘+SCR+余热锅炉+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40m 高排气筒P1 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燃烧废气排气筒二氧化硫未检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4.3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34mg/m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浓度2×10-5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速率0.02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要求;氨最大排放浓度2.28mg/m3,满足《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SCR氨逃逸浓度限值要求。
2 无组织废气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厂界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应收尽收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氨最大检出浓度0.15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颗粒物最大检出浓度0.40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控制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基础减振、建筑隔音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厂界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 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项目必须采取严格防渗 措施,不得造成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多介质过滤器废填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 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矿物 油、废矿物油桶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管理运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项目产生的灰渣、脱硫渣、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多介质过滤器废填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 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矿物 油、废矿物油桶厂内固液焚烧炉焚烧,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按照《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管理运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和污染危害。 备案文号:370725-2025-204-H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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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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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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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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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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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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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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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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