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2025年****清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清污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5年9月19日
评标地点:**市郑东新区**路与黄****书店广场B座5楼
四、评标结果信息:
标段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89.00元;
开票税率: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军友****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84.10元;
开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88.00元;
开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标段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313.00元;
开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313.95元;
开票税率: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豫****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299.00元;
开票税率: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标段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一****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1249.86元;
开票税率:1%;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1125.00元;
开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省军友****公司
单价合计金额(不含税):1240.00元;
开票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栏同时发布。
六、公示期限: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5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陇**路72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371-****37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州大道与鑫苑路交叉口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杜先生、侯女士、党先生
电 话:0371-****1161 0371-****1151
电子邮件:****@qq.com
投诉受理部门:****办公室
电 话:0371-****3167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