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县段2025年9月—2028年8月河道采砂权一标段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根据《****流**县段河道采砂规划(2025年9月-2030年8月)》将于2025年10月24日14:30****交易中心开标室对****流**县段2025年9月—2028年8月河道采砂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拍卖标的
标的1:****流**县段2025年9月—2028年8月河道采砂权一标段(可采区为1-1、1-2、2-1、2-2、3-1、3-2#)。
二、出让方量和范围
(一)出让方量
2025年9月—2028年8月出让河道砂石总方量为950万立方米(1900万吨),标的1方量为260.52万立方米(521.04万吨),且各可采区年度最大采砂控制量不超过其采砂控制总量,各可采区具体开采量以批复的年度实施方案为准。
(二)出让范围界址
以下1-1、1-2、2-1、2-2、3-1、3-2#可采区为一标段。各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以河道深泓线(沿河流方向最大水深处的连线)以上0.5m为界,河道采砂横向(与河流垂直方向)按岸坡侧1:5、航道线侧1:10的边坡放坡;开采纵向(顺河方向)基本保持与河道平均坡降一致,起止点纵向(沿河方向)按1:15坡降放坡与原河床衔接,开采结束后纵向比降与原河床比降基本一致,上部横向开挖后与原地貌相接,岸坡能保持稳定。河道采砂时应将砂石运至河岸线以外进行筛分堆放,筛分后不允许将余料倒入河道内。
1-1、1-2#可采区开采边界线:上游为平头乡“**江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边界线,下游为睦坝镇线坝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边界,岸坡侧距常年水位水边线大于等于50米,河道侧距航道边界线大于等于5米。
2-1、2-2#可采区开采边界线:上游为睦坝镇线坝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岸坡侧距常年水位水边线大于等于50米,河道侧及下游距航道边界线大于等于5米及距**镇唐家坝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于等于500米。
3-1、3-2#可采区开采边界线:上游为**镇唐家坝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线,****电站闸坝保护范围,距坝脚(上游方向)大于等于700米,岸坡侧距常年水位水边线大于等于50米,河道侧为距航道边界线大于等于5米。
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及控制点坐标表如下。
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及控制点坐标表
| 可采区名称 |
采场面积(平方米) |
控制开采高程(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 |
控制点坐标 |
|||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经纬度 |
|||||
| 坐标值X(米) |
坐标值Y(米) |
东经(°) |
北纬(°) |
|||
| 1-1#可采区 |
216616 |
287.60~287.50 |
****520.265 |
****0589.144 |
106.264739 |
31.161062 |
| ****363.787 |
****0458.774 |
106.263354 |
31.159665 |
|||
| ****248.420 |
****0593.543 |
106.264753 |
31.158611 |
|||
| ****068.659 |
****0891.931 |
106.267860 |
31.156959 |
|||
| ****413.172 |
****0973.673 |
106.268759 |
31.160057 |
|||
| ****366.643 |
****0885.666 |
106.267830 |
31.159647 |
|||
| ****491.533 |
****1174.005 |
106.270869 |
31.160743 |
|||
| ****946.312 |
****1174.005 |
106.270803 |
31.155827 |
|||
| 1-2#可采区 |
275549 |
287.60~287.50 |
****181.062 |
****0306.658 |
106.261737 |
31.158033 |
| ****309.418 |
****0413.476 |
106.262872 |
31.159179 |
|||
| ****879.014 |
****0451.474 |
106.263219 |
31.155294 |
|||
| ****604.705 |
****0738.512 |
106.266196 |
31.152791 |
|||
| ****117.799 |
****0660.764 |
106.265442 |
31.157426 |
|||
| ****013.308 |
****0845.419 |
106.267366 |
31.156465 |
|||
| ****650.865 |
****1174.005 |
106.270768 |
31.153163 |
|||
| ****871.633 |
****1174.005 |
106.270794 |
31.155153 |
|||
| 2-1#可采区 |
65848 |
283.50~283.00 |
****474.025 |
****3826.968 |
106.298316 |
31.133256 |
| ****513.158 |
****4088.210 |
106.301059 |
31.133581 |
|||
| ****167.165 |
****4287.243 |
106.303103 |
31.130441 |
|||
| ****162.963 |
****4341.246 |
106.303669 |
31.130397 |
|||
| 2-2#可采区 |
48103 |
283.50~283.00 |
****286.102 |
****3533.680 |
106.295219 |
31.131593 |
| ****437.166 |
****3534.141 |
106.295242 |
31.132955 |
|||
| ****177.082 |
****4159.773 |
106.301768 |
31.130543 |
|||
| ****173.079 |
****4211.235 |
106.302307 |
31.130502 |
|||
| 3-1#可采区 |
406343 |
285.61~283.71 |
****103.982 |
****4567.200 |
106.305906 |
31.120824 |
| ****242.921 |
****4732.348 |
106.307654 |
31.122059 |
|||
| ****008.440 |
****5386.752 |
106.314484 |
31.119875 |
|||
| ****876.906 |
****5349.995 |
106.314083 |
31.118693 |
|||
| ****584.259 |
****6418.757 |
106.325373 |
31.124956 |
|||
| ****422.413 |
****6466.188 |
106.325850 |
31.123492 |
|||
| 3-2#可采区 |
263380 |
285.61~283.71 |
****929.530 |
****4371.263 |
106.303831 |
31.119272 |
| ****058.916 |
****4513.633 |
106.305339 |
31.120423 |
|||
| ****807.641 |
****5360.606 |
106.314185 |
31.118067 |
|||
| ****791.431 |
****5580.102 |
106.316484 |
31.117898 |
|||
| ****349.601 |
****6487.527 |
106.326064 |
31.122833 |
|||
| ****106.383 |
****6558.806 |
106.326781 |
31.120632 |
|||
三、可采区控制开采范围
可采区边界距离公路边界大于100米,距离乡道边界大于50米,距离顺河公**大于200米,距离自然岸坡大于50米。可采区边界距离**县与**县交界线大于10米。可采区河段不涉及堤防等水利工程,1-1、1-2、2-1、2-2、3-1、3-2#可采区河段涉及航道,航道宽度为60米。
四、河道采砂权有效期限
开采时间:三年(2025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包括每年3月1日至8月31日禁采期,其中3月1日—6月30日为禁渔期、6月1日—8月31日为主汛期。可采期内每天夜晚18点至次日7点为禁采时段,大雾等恶劣天气为禁采时段。禁采期、禁采区以最新公布数据为准。开采权到期或开采量已开采完毕,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继续开采。因《河道采砂权许可证》失效或者违规开采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 、标的拍卖起拍价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次采砂权出让采取有保留价增价式拍卖。
标的1起拍价:19412.03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
标的1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3日17:00止。标书代写
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
交纳保证金帐号:515********0252030002(进帐时注明款项用途)。注:竞买保证金支付人应是竞买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交保证金。因银行票据交换有时间差,请拟竞买人提**账,竞买人应同时完成公共**交易网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及领取拍卖文件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才正式成为有资格参与竞拍的竞买人。
六、标的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17:00止在****流**县段河道公开展示。
七、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一般要求:
①竞买人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其经营范围含砂石开采、经营的企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缴纳河道采砂权出让金和各种行政规费及税金的能力;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400万立方米/年**江河道砂石开采能力。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系统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企业名单,以及在采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提供在上述网站下载查询结果证明)。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自然**部矿业权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竞买人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或书面承诺)。
5.竞买人能严格遵守河道砂石开采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配合和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严格遵守自然**、水务、环保、安全以及所在地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严禁竞买人运输砂石的车辆超载、超限;严禁买受人超范围、超深度、超方量开采砂石;严禁竞买人在环保及安全不达标的情况下开采(竞买人提供书面承诺)。
6.竞买人需具备河道采砂管理的人力、物力(如巡查车辆2台)。
7.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竞拍。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不能参加相关采砂权拍卖的竞买人,不得报名竞拍。
八、风险提示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日起三日内交纳总成交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买受人若逾期未交纳的,视为其自动放弃竞得标的,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拍卖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买受人在三年开采期内如有违规开采,破坏河堤、岸线或其他生态环保等问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吊销河道采砂许可证,买受人还需承担退还违规开采所得和修复被其损坏的河堤、岸线的相应责任。
3、买受人在三年开采期内无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和按规定对采砂区进行修复,并在到期后按时撤离采砂现场的,经业主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全额退还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本次拍卖标的所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说明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表明拍卖人对标的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鉴于**江河道砂石地质勘查程度的限制、市场的不可预测、政策调整以及河道采砂涉及道路、场地、附着物、历史遗留问题等,均须由竞买人负责处理,竞买人应提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真伪或品质等问题,认真分析市场行情,对拍卖报价及可开采量作出理性的确定。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视为完全了解标的情况,认可标的现状和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同时竞买人自行妥善处置第三方水事权益关系纠纷。竞买人对其购得的标的物不享有瑕疵担保请求权。
竞买人认为资料不足或对资料有疑问之处,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进行公开竞价,竞买人对标的可采范围、储量以自己考察为准。
九、本次****流**县段2025年9月—2028年8月河道采砂权具体采砂期限、禁采区域以及拍卖竞买要求、约定等详见竞买报名文件等文书。
十、竞买报名和竞买咨询
1、竞买人可于2025年 10月 23日17:00前,****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竞买人在报名前需要到**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tyrz/authenticate.html)办理**省公共**交易主体统一认证注册事宜,并持网上报名资格确认书和相应证件(资格证明材料、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于2025年10月 22日至2025年10月23日17:00前到****4楼405领取拍卖文件。
申请报名方式:**省实行公共**交易主体统一认证登录,意向竞买申请人须在参与竞买报名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ggzyjy.****.cn)完成账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用户注册须知”中查阅《CA锁如何办理》。网上报名方式请在**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土地矿权类办事指南”中查阅《**市土地矿权出让竞买人操作手册》。电子标服务
3、咨询地址:****四楼405办公室****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砂权咨询及踏勘
**** 181****8584 胡先生
竞买申请咨询
蓬****服务中心 0817—****899
**** 135****1585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 0817-****352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