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动车号牌采购 | ||
| 品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 12:13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138****6868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6868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68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迎宾大道2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6****9220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局****支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年使用量约为175350副/片。按照**部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安排,从2017年4月份起在**分三批推广应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为实现统一号码**、号牌发放和号池维护监管,机动车登记和号牌制作一一对应,未登记车辆不能私自制作号牌,需规范号牌制作、发放和使用管理,建立更加公开、规范、科学的号牌管理制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确保**市机动车辆上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36—2018)(中华人民**国机动车号牌)制作要求第“13生产管理 ” 的规定: 13.1号牌成品应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生产。号牌制作点应报省、自治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经确认后方可设置。号牌制作点的设置应满足群众当场领取号牌的要求。13.2省、自治区、****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使用信息系统对号牌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总队备案的**市唯一号牌制作单位,号牌制作点位****车管所南侧,满足群众当场领取号牌的要求。其号******部**科研所备案授权,号牌生产制作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苏财购(2024)179号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3、因产品或生产工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具有独占性,导致无法由其他供应商分别实施或提供,只能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提供。”
名称:****
地址:**市淮**路39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34356P
2025年09月22日至2025年09月2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冯业
联系地址:**市**路22号
联系电话:138****686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刘达
联系地址:**市健康东路65号
联系电话:051****6806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迎宾大道27号
联系电话:136****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