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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十一批次(三次)(第4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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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十一批次(三次)(第4包)
投诉人:**林得保****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省**市**区**路十字南角北欧青年城
被投诉人:中环安融****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松浦大道2288****家具城1至5层1号商业513室
当事人:****
地 址:**省****岗区**路99号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本项目资格审查违规。投诉事项2为:本项目公示期不符合法定程序。投诉事项3为:代理机构非法干预评审。投诉事项4为: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及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为无效投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