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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北川通用机场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北川通用机场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川羌族自治县**镇常乐村境内****经济开发区A组团)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雷老师 180****016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北川通用机场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北川通用机场工程(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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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