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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评价标准,对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评级,现将2025年第二季度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公示内容如有意见,请及时****中心货运物流科反映。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联系人:徐观斌 联系电话:****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