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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地面零星措施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地面零星措施工程 | 采购编号 | **** |
| 采购人 | **** |
| 项目单位 | **** |
| 采购类别 | 企业自行采购 | 采购方式 | 公告比质比价 |
| 采购组织机构 | ****人力**科 |
| 采购范围 | 1.采购项目估算金额:370万元,含9%增值税。 2.采购范围:采购人所辖单位的工业厂房、设备基础、房屋、墙、门窗、地面、雨棚等的维修工作、生产单位维修需要搭设的维修平台、安全防护通道等零星措施工程。 3. 计划承包期限:1年。(本承包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以采购人下达的各子项开工日期为准 。) 4.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入围制采购,供应商以定额和信息价作为计价基础,在计价基础上下浮,报价系数=1-下浮系数。入围后,各子项实施前再进行二次比价,二次比价应在原下浮基础上再适当下浮。 2.8 质量要求:合格 |
| 开启时间 | 2025年9月15日9时00分 | 开启地点 | ****市**区**路71****公司****活动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25日 |
| 预成交人 | ****市卓泰****公司、**胜****公司、******公司。 |
| 成交候选人情况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卓泰****公司 |
| 报价系数 | 91.2% | 入围成交系数 | 89%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蒙迪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胜****公司 |
| 报价系数 | 89% | 入围成交系数 | 89%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吴波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报价系数 | 90.8% | 入围成交系数 | 89%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郭松玉 |
| 第四成交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报价系数 | 90.9% | 入围成交系数 | 89%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唐雷 |
| 被否决的报价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省****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中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没有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材料,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4)款规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中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没有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材料,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4)款规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 3、**********公司业绩证明材料中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没有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材料,根据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4)款规定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种类要求同时提供上述勾选的所有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一、响应文件存在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任一被视为无效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二、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份。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三、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分30分、商务报价分70分。 四、(1)根据排名,推荐排名前四名供应商中报价系数最低的作为入围成交报价系数(即本项目成交系数)。(2)成交候选人确定:评审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接受成交入围报价系数,若接受,则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若不接受,则顺延至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直至确定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成交候选人。若最终接受成交入围报价系数的供应商不足四家,则以实际接受报价系数的供应商数量作为成交候选人。(3)最终入围:本项目最终选取前三名成交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最终所有入围供应商的报价系数一致。 |
| 公示媒介 | **招标采购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采购人拒不答复或认为采购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采购人对项目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华锡****公司营销管理部 | 投诉联系方式 | 0771-****687 |
采 购 人: ****
采购组织机构: ****人力**科
2025年9月22日